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陇南市的第二十五批问题办结
原标题: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我市的第二十五批问题办结
中国甘肃网1月4日讯 据陇南日报报道 (记者 陈多) 日前,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我市的第二十五批9个信访投诉问题已办结。接到群众投诉的转办问题后,市委、市政府当日批转相关县区,徽县、宕昌、礼县、武都区政府迅速安排部署,组成调查组立即赶赴现场查看、办理,并对属实的问题进行整改,对相关责任人问责。
1、私自采砂破坏生态环境
受理编号1430
责任单位:徽县县政府
有群众投诉:徽县永宁镇吕河村永宁河河滩处有私人采砂,破坏生态环境。
经核查,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属实。徽县永宁镇岳王村吕河社河段确实有一砂场,为徽县永盛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砂场。工作组通过现场调查,走访当地干部、群众,调查属地管理单位日常河道管理情况和采砂企业相关证件材料,该砂场手续齐全,属合法经营,并未发现对周边环境造成破坏。
2、信号发射器辐射污染
受理编号1467
责任单位:徽县县政府
有群众投诉:徽县城关镇北街84号西侧3层楼顶安装的中国联通信号发射器存在辐射污染,影响周边居民身体健康。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属实。举报人反映的信号发射器为中国联通徽县分公司县医院基站,该基站于2011年6月开通,并取得了甘肃省核与辐射安全局颁发的环评报告。在2016年6月23日环保厅核与辐射安全局技术人员对该区域的电磁辐射环境监测中显示,该基站各项指标达标,没有辐射污染,并出具了现场监测报告。现场检查该基站运行正常,在基站周边居民家中及街道、巷道进行了电磁辐射功率测试,电磁辐射功率密度在0.004~3.58μw/c㎡之间,符合国家标准单个基站8μw/c㎡的要求,不存在辐射污染,也不会对居住群众造成任何身体健康影响。
3、生活垃圾臭味难闻污染水体
受理编号1476
责任单位:宕昌县政府
有群众投诉:宕昌县南阳镇南阳街村良恭河河道两旁,堆积大量生活垃圾,臭味难闻,污染水体环境。
经核查,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南阳镇南阳街村境内的良恭河,长约800米,平均宽约40米。该区域位于镇区中心南阳市场旁,人口密集,生活垃圾较多,为此,南阳镇在市场内和良恭河畔设置固定垃圾箱4个,安排专人及时清理转运,并安排流动垃圾收集车1辆,方便群众投放垃圾。但是,由于周边居民、市场经营户、赶集群众环保意识不强,生活习惯较差,随意向河道两旁倾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经现场查看,良恭河道两旁确有垃圾堆放,目前已全部清理完毕。
根据核查情况启动了问责程序,南阳镇党委、政府对群众随意向河道两旁倾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问题应负有监管不力的责任,对南阳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诫勉约谈,要求南阳镇党委、政府尽快落实整改措施,加强宣传教育,全面整改落实。同时要认真汲取教训,举一反三,逐步建立健全对镇区、村社河道环境整治、管护和垃圾清扫、清运、堆放日常巡查的长效机制。
4、餐馆油烟污染
受理编号1484
责任单位:礼县县政府
有群众投诉:礼县河畔金城小区15号楼临街商铺餐馆油烟污染严重扰民。
经核查,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礼县河畔金城小区15号楼共有油烟排气户12户,其中3户接入排油烟通道,9户未接入。2014年河畔金城小区因住户反映油烟污染问题,于当年8月由小区开发商对小区内油烟排放系统进行改造,在小区14、15、16号楼均安装了油烟通道,并对涉及的商户进行了油烟通道的接入。据当事人陈述,后由于该油烟通道抽油烟机被烧坏,导致排烟不畅,故对原接入的油烟通道进行拆除。
根据核查情况,对15号楼12户餐饮责任人进行集体约谈,并组织学习餐饮油烟废气排放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对涉及的9户餐饮户就各自出现的问题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在15日内完成整改、安装油烟通道。对整改情况继续进行复查验收,逾期未达标的,由监管部门对其处以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责令停止营业。
5、闲置土地存在环境问题
受理编号1486
责任单位:宕昌县县政府
有群众投诉:宕昌县计子川土地被政府征用闲置六年,导致农田荒废、扬尘污染严重、雨水和生活用水无法收集处理、臭气熏天。
经核查,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征用土地”位于城关镇计子川村,属城市规划区计子川片区,为新的城市建设区域,该区域部分路网已完成路基建设。因个别村民认为征地补偿标准过低,至今未签订征地补偿协议,且未征土地较分散,影响了部分项目的建设进度,造成土地闲置。该区域是城市规划新区,路网硬化、给排水、污水管网、照明设施尚不完善,涉“扬尘”路段位于施工区,现为土路,工程施工期间,工程车辆易造成扬尘问题,部分路段因雨季降水存在排水不畅的问题。
根据核查情况,宕昌县委、政府责成国土部门按有关规定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尽快开工建设,并依据相关规定,做好项目建设期间降尘、除噪、排污等相关工作。宕昌县住建部门已将城区计子川片区路网工程纳入2017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实施道路硬化、给排水、污水管网、路灯照明等设施,进一步完善计子川片区市政基础设施。目前项目前期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今年春季全面实施,届时群众反映的排水、排污、出行、扬尘等问题将得到彻底解决。责成各相关职能部门尽快制订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方案,明确监管责任,督促建设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对因控制扬尘不力、态度不积极、行动迟缓、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建设单位,进一步加大惩处力度,逐步实现建设工地扬尘污染整治工作长效化和规范化。
6、排污渠污染环境
受理编号1491
责任单位:礼县县政府
有群众投诉:2009年甘肃省公路局建设徐礼公路加宽提高工程时,在罗堡村出水口开挖一个1米宽1米深的排污渠口,污水排放渠未加装盖板,臭气熏天。举报人称要求修缮污水渠,改善村民生活环境。
经核查,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排污渠是徐礼公路罗堡段两侧的边沟,该段公路全长1200多米,其中靠礼县方向400多米由礼县公路管理段负责养护,边沟内无垃圾、污水积存;靠天水方向800多米由天水公路管理局秦州公路管理段负责养护,未覆盖盖板,周边群众将生活垃圾、污水倾倒于两侧边沟之中,致使排水不畅。
根据核查情况,礼县已责令盐官镇政府近期内组织周边群众进行清淤,并函告天水公路管理局秦州公路管理段加强周边环境监管,彻底解决群众举报的环境问题,改善周边群众的生活质量。
7、KTV噪音扰民
受理编号1493
责任单位:徽县县政府
有群众投诉:举报人对受理编号775号举报案件的办理结果不满意,徽县城关镇建新路农资公司拆迁安置楼下KTV虽已被调查整改,但该KTV随时会继续营业。举报人要求关停该KTV。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2016年12月15日、12月20日省协调联络组分别向我市交办了第15批775号和第20批1085号关于“徽县城关镇建新路烟草公司对面徽县农资公司拆迁安置楼下‘钱柜’KTV噪声扰民,举报人称多次反映未果”的问题,我市立即交办徽县,徽县组织相关部门通过深入现场反复检查、走访群众详细调查、召开专题讨论会等方式及时办理整改,办理结果我市已按期上报。徽县接到市协调联络组交办的第25批1493号信访投诉问题后,徽县政府于2016年12月26日再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并与业主见面质询,对此信访投诉问题进一步调查整改。“钱柜”KTV目前处于停业装修状态,因没有办理相关证照,现任业主的经营项目暂不确定,因停业,其噪声源已不存在。群众要求关停KTV的诉求没有法律依据,无法实施。
根据核查情况,若该门店完成装修后继续申请经营KTV,徽县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有关规定,监督其安装隔音设施,保障防治环境噪声污染设施的正常使用,并在日常营业中加强监管,确保环境噪声达标排放。
8、钢材加工店噪音扰民
受理编号1494
责任单位:礼县县政府
有群众投诉:礼县建筑公司家属楼一楼铺面白天钢材加工噪声刺耳,夜间搬运钢筋震动极大,严重扰民。举报人要求关停该铺面。
经核查,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建筑公司家属楼一楼铺面原有钢材加工、电焊经营户8户,11月份,经过礼县住建、综合执法部门联合执法,整顿关停3户,现正常经营5户,存在着白天钢材加工噪声刺耳、夜间搬运钢材震动大、扰民的情况。
根据核查情况,礼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对5户钢材店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500元,并责令立即停止夜间作业、避免噪声扰民。同时,由于建筑公司家属楼一楼铺面前人行道较宽,礼县综合执法、交警、住建等相关部门已规范设置临时停车位,杜绝占道经营、噪声扰民的现象发生。
9、学校广播噪音扰民
受理编号1506
责任单位:武都区政府
有群众投诉:位于武都区旧城中心的陇南市实验小学广播噪声扰民。
经核查,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陇南市实验小学创办于1982年,2014年搬迁至原市一中校区。学校现有36个教学班,学生1900余名,教职工98名。
根据核查情况,武都区环保局、综合执法局、教育局工作人员约谈了学校负责人,并提出了4条整改要求:调低广播、音响设备的音量,确保产生的噪声不高于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即白天不大于60分贝,夜间不大于50分贝;调整广播、音响设备的使用时间,确保既利于正常教学活动的开展,又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休息;对所有音响设备的朝向进行检查调整,不得朝向居民集聚区;合理安排中午学生到校时间,加强课间活动时的噪声管控。目前,陇南市实验小学已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了整改,相关措施全部落实到位,噪声扰民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
相关新闻
- 2017-01-04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平凉市环境信访问题查
- 2017-01-04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兰州市第二十二批问题全部办结
- 2017-01-03嘉峪关市认真办理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的第27批信访投诉问题
- 2017-01-03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张掖市信访情况(二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