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入户登记工作正式启动(图)
1月1日,甘肃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入户登记工作正式开始。甘肃省农业普查办公室主任、甘肃省统计局党组成员、甘肃省城乡抽样调查队队长杨言勇介绍相关情况。
中国甘肃网1月1日讯 (本网记者 李秀清 文/图) 2017年1月1日,伴随着新年的第一场雪,甘肃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入户登记工作正式开始。约10万名普查工作人员陆续入户调查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掌握农业从业人员、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发展等新情况,旨在了解我省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以及"三农"面临的突出问题、主要矛盾。
农业普查是全面了解“三农”基本情况,准确把握“三农”发展变化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规定,我国农业普查每十年进行一次,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标准时间点为201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6年年度资料。
早上十时左右,记者们跟随兰州市榆中县农业普查办公室工作人员来到榆中县三角城乡高墩营村,对该村基础设施建设及村民收入生活情况等众多指标进行了摸底调查。
据甘肃省农业普查办公室主任、甘肃省统计局党组成员、甘肃省城乡抽样调查队队长杨言勇介绍,我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是对“三农”基本情况和“三农”发展变化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重大举措。此次普查的对象主要为全省农村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涉及1200多个乡镇、1.6万多个村委会、2000万农村人口,近500万个调查对象。
在被问及如何保障普查数据质量,保护普查对象信息安全时,杨言勇表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严格遵守《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或授意篡改、编造普查数据,切实维护普查工作的严肃性和普查数据的真实性。此外,甘肃省农普办还下设执法检查组,负责受理农普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举报,查办农普活动中的违法违纪案件,对普查活动中的典型违法案件予以通报。在保护普查对象的信息安全方面,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对于普查获取的信息资料,严格限定于农业普查的目的,不能作为任何单位对农业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消除普查对象的思想顾虑。
1日上午,在高墩营村规模经营户钱凯家,妻子蒋瑞瑞在普查员的指导下填写了家中各项信息,“普查是个好事情,有关种植、施肥等问题我们可以随时去向普查员咨询,还可以进行免费的培训。以前不懂普查的好处,现在我们都非常支持这项工作。”蒋瑞瑞说。
“虽然开展普查工作比较辛苦,挨家挨户进行讲解、调查,很多时候因为农户外出等原因我们都是晚上开展工作。但每到一个农户家,我们都会给他们一一讲解“三农”普查的相关政策,通过宣讲、培训,让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收益。”榆中县普查员张小红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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