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再办结11件环保信访投诉件
原标题:我市再办结11件环保信访投诉件
中国甘肃网12月26日讯 据天水日报报道【记者罗双红】12月23日、24日,我市再办结11件中央环保督察组转交的环保信访投诉件。截至12月24日,我市共受理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的信访投诉件145件,已上报答复108件,其中已办结106件,列入整改计划2件,办结率73%。
办结的这11件环保信访投诉件分别是:第18批905号反映的“麦积区天北高速麦积区武装部附近向西20米处,近三四年来一直有人破坏耕地挖沙,面积达几百亩且用建筑垃圾回填挖沙形成的大坑,污染周边环境,导致附近村民饮用水有异味”的问题,经查部分属实。关于“破坏耕地挖沙面积达几百亩且用建筑垃圾回填挖沙形成的大坑”问题部分属实。经查,该片区土地内,有遗弃的取土、取沙坑道,在个别坑道内有基坑渣土,未发现建筑垃圾。该宗土地现为国有建设用地,市政府已将其作价入股市文投公司,拟用于项目建设,不属于耕地。麦积区已督促市文投公司对该区域的坑道进行回填平整,并修筑围墙,设立警示牌,确定专人看护。
关于“污染周边环境,导致附近村民饮用水有异味”问题不属实。经查,该区域非水源地,东西5公里内无村庄和村民居住,麦积区武装部饮用水由天水市自来水公司供水,不存在污染周边环境,导致附近村民饮用水有异味的情况。
第18批908号反映的“麦积区花牛镇河湾村采石场炸石,扬尘污染严重,废料填堵河道,破坏自然林植被,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经查部分属实。麦积区花牛镇河湾村只有和平宏祥采石场1家采石场。关于“采石场炸石”问题属实,经核实该企业今年共委托爆破公司爆破作业2次,爆破作业合法。关于“扬尘污染严重、废料填堵河道”问题属实,该企业为露天开采作业,在生产过程中有间断性扬尘,有弃渣倾倒河道内,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麦积区对未落实水土保持措施的违法行为处以5万元罚款,并责令停产整顿,对堆放的石料加盖防尘网,清理河道内的砂石废料。同时,督促该企业尽快编报《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土保持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关于“破坏自然林植被,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部分属实。经查该石厂开采范围不属林地,属荒山,山上有零星的刺槐,在开采过程中存在毁坏树木的行为。麦积区对该企业毁坏树木的违法行为处以4310元罚款。并对2名责任人进行了告诫约谈。
第18批909号反映的“天水市盗伐、盗挖白山崖上古侧柏树的树根制作根雕谋取暴利,严重破坏东起东岔、西至娘娘坝的小陇山林区天然林”的问题,经查部分属实。经调查,小陇山林区沿线没有新发现盗伐、盗挖树根破坏天然林的现象。但在我市盗挖树根现象确实存在,今年全市共查处一起盗挖树根案件,相关部门已没收盗挖的8个侧柏树根,对当事人罚款1766.4元,并责成当事人在2017年春季补栽十倍的树木80株。
第20批1033号反映的“麦积区二十里铺镇207家园东侧一垃圾收购站每天不定时排放刺鼻味烟粉尘污染环境、噪声严重扰民”的问题,经查属实。该信访与第6批159号、第19批997号举报内容相符,已办理上报。目前该废品收购站正在搬迁。
第20批1043号反映的“秦州区藉口镇中牛村村干部占用村民耕地开办砂场,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经查不属实。反映的砂场为天水秦泰工程材料公司所属石料加工场,企业法人张红刚非藉口镇中牛村村干部,其公司经营范围为水泥、砂子、地板、各种建筑材料的销售,主要对G310拓宽改造项目工程遗留的废料碎石进行加工粉碎。秦州区对该公司违法行为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和《整改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生产行为,拆除相关设备及地面建筑,并对场地进行平整。
第20批1046号反映的“秦州区石马坪金地小区3号楼负一楼至三楼拟建一烧烤店,该店换气扇已安装使用,噪声严重扰民。举报人担心该店开业后油烟污染、污水直排,影响小区住户正常生活”的问题,经查部分属实。拟建的烧烤店为“秦州区逸香居主题餐厅”,位于金地小区3号楼负一楼至三楼铺面,该商住楼建设时未设置专用烟道,该餐厅于今年11月初开始装璜,还未办理任何手续,暂未开业。反映的“噪音严重扰民”问题主要是加装管道通风换气设备发出的装修噪声。秦州区明确告知业主根据相关规定在此区域不得新建从事餐饮服务项目并责令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把好审批关,告知当事人,注册登记不予受理,并向业主做好解释工作。
第20批1057号反映的“武山县洛门镇营儿村一私人养猪场将粪便填埋在附近耕地里,渗入附近10米处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饮水井,导致井水有异味,该状况已持续二三年”的问题,经查部分属实。该养殖场为“武山县玉红养殖场”,为洛门镇龙泉村村民康玉龙经营。经查,该养殖场存在露天堆放粪便问题,没有发现该养殖场往耕地里填埋粪便的现象。武山县对该养殖场最近110米处水井取样检测,结果显示水质达标,未受污染。武山县对该养殖场依法处以2万元的行政罚款,并责令其立即整改。同时,责令业主对堆积粪便进行熟化填埋、还田处理,对粪便池、沼气池及周围环境卫生进行了全面彻底清理,武山县对1名责任人进行了约谈,对5名责任人予以全县通报批评。
第20批1072号反映的“麦积区渭南镇吴家村村干部将进村道路两边及河坝上的树木砍伐售卖,破坏生态;有人在河堤边的耕地内开挖沙土,毁坏耕地”的问题,经查部分属实。关于“麦积区渭南镇吴家村村干部将进村道路两边及河坝上的树木砍伐售卖,破坏生态”的问题部分属实。由于该村行道树出现了腐朽枯死现象,威胁群众出行安全,今年村委会协助村民对各自承包地内已枯死的桐树进行砍伐,并计划明年春季对道路两侧行道树进行补栽,未发现随意乱砍伐现象。麦积区对2名责任人进行了提醒约谈。关于“麦积区渭南镇吴家村有人在河堤边的耕地内开挖沙土,毁坏耕地”的问题不属实。经对渭河吴家村段排查,未发现在河堤边的耕地内存在采砂行为。
第20批1082号反映的“秦州区东桥头临街商铺的牛肉面馆、馄饨包子馆等店铺油烟污染、噪声扰民”的问题,经查部分属实。秦州区东桥头临街家属楼下共有牛肉面馆3户、馄饨包子馆2户、其他餐饮7户。在第13批593号信访件办理过程中,秦州区已组织相关部门对此区域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12月21日,秦州区组成调查组在用餐高峰时段,对该区域的住户进行走访,住户普遍反映已感觉不到有油烟,基本没有听到烟道产生的噪音。同时,对部分住户反映“市一医院临街家属楼楼下有一化粪池堵塞,污水外溢,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问题,秦州区已督促市一医院对化粪池进行了清掏,并责令此处所有餐饮商铺安装污水过滤设备,确保下水畅通。
第20批1025号反映的“张家川县胡川乡三力采石场、三力商砼公司无证在胡川乡石山上滥采乱挖长达六七年,严重破坏山体,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的问题,经查属实。经调查,开挖区域不属于林地,但三力商砼站存在未批先建、无证开采、无环评手续、无安全生产许可证、占用河道等违法行为。县国土资源局已于2016年4月责令三力商砼站停止非法采石行为,并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万元,要求拆除采矿设备撤离矿区。采石设备现已全部拆除,回填土方400多立方米,栽植旱柳150多棵,对采石山体采用防护网进行封闭。县水务局对该商砼站占用河道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万元,并责令在5日内对所占河道进行清理,恢复河道原状。县环保局对该商砼站未进行环评、无环保审批手续等违法事实,处以罚款6万元,责令其停止建设生产活动,并于2017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生态修复。张家川县对2名责任人行了诫勉谈话,并建议对县国土资源局的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第21批1102号反映的“麦积区渭南镇范家湾村东方鑫永采石场在该村山上采石,破坏植被,污染村民饮用的泉水,严重影响村民正常生活,该状况已持续五六年。举报人称邻村杨湾村、大芦村也有此问题,当地政府对此事置之不理”的问题,经查部分属实。关于“麦积区渭南镇范家湾村东方鑫永采石场在该村山上采石,破坏植被,污染村民饮用的泉水,严重影响村民正常生活,该状况已持续五六年”问题,与第7批194号信访投诉内容一致,已办理上报。关于“举报人称邻村杨湾村、大芦村也有此问题,当地政府对此事置之不理”问题不属实。经麦积区政府调查,渭南镇辖区共有40个行政村、57个自然村,没有举报反映的杨湾村和大芦村。
截至12月24日,我市依法查处、关闭砂场、砖厂、粉石厂、养殖场等50处,查封扣押4家,责令整改49家,责令停产7家,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5家,累计罚款216.02万元。全市共约谈133人;通报批评单位3家;刑事拘留3人;问责133人,其中通报批评10人,诫勉谈话79人,效能告诫10人,党内警告8人,党内严重警告2人,行政警告20人,行政记过1人,免职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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