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发出元旦春节作风纪律廉洁建设十条禁令
原标题:紧盯节点抓早抓严
我市发出元旦春节作风纪律廉洁建设十条禁令
中国甘肃网12月16日讯 据嘉峪关日报报道 (晏淼) 2017年元旦、春节将至,市纪委及早动手,于近日发出通知,就元旦、春节“两节”期间严明作风纪律、加强廉洁建设工作作出部署,提出“十个严禁”作风纪律廉洁建设要求,严防“节日病”,促进全市廉洁过节、风清气正。
“十个严禁”作风纪律廉洁建设要求:一是严禁用公款购赠年货节礼或用公款开展相互走访、宴请等拜年活动;二是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吃请老板、吃请管理服务对象;三是严禁收送“红包”礼金;四是严禁公款旅游或借考察会务之名变相公款旅游;五是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六是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借用、租用、占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七是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八是严禁违规举办各类年会、节会、庆典等活动;九是严禁参与赌博活动;十是严禁开网店、做微商或违规参与其他营利性活动。对顶风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围绕落实“十个严禁”,市纪委要求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两准则、三条例”等党内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全市党员干部“十严禁、十不准”纪律要求、规范市直部门公务接待管理、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等制度规定,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坚决维护党纪党规和制度的严肃性。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有力扛起主体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作出表率,通过各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营造崇廉拒腐、尚俭戒奢的节日氛围。要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紧盯“四风”新情况新动向,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以严的标准和实的举措,有效破解“四风”隐形变种问题。坚持执纪从严、有责必问,对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四风”问题禁而不绝、压制不查、隐瞒不报、处理不到位的部门(单位),实行责任倒查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有关责任。
相关新闻
- 2016-12-16嘉峪关市第一督查组督查长城区创城工作落实情况 李亦军带队
- 2016-12-16甘肃省政府党组中心组 (扩大)学习会召开 王进平申林等在嘉峪关市分会场参加
- 2016-12-16嘉峪关市委理论中心组举行学习会 柳鹏主持并讲话
- 2016-12-16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嘉峪关市环境信访问题情况 9件环境信访投诉问题已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