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委理论中心组举行学习会 柳鹏主持并讲话
原标题:市委理论中心组举行学习会
传达学习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河长制的意见》和省委《关于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实施意见》
柳鹏主持并讲话
中国甘肃网12月16日讯 据嘉峪关日报报道 (记者 符晓 裴晓敏) 12月15日,市委书记柳鹏主持召开市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河长制的意见》和省委《关于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梁洪涛,市委副书记、市长王砚,市政协主席边玉广,市委副书记、统战部部长张静昌等出席会议。
就学习好贯彻好《关于全面推进河长制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实施意见》,柳鹏强调,要落实重大决策部署,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一要认清重大意义。推行河长制是中央统筹“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贯彻五大发展理念,着力推进可持续发展,加快建设美丽中国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突出了鲜明的问题导向,明确了地方主体责任和河湖管理保护各项任务,对于河湖健康生命、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二要明确主要任务。结合我市水资源保护管理现状,要全面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提高用水效率,加强水域岸线管理保护,严禁侵占河道、非法采砂等活动。要加强水污染防治,特别是城市水源地保护区、草湖湿地等重点区域的水污染防治工作,确保水生态安全。三要抓好贯彻实施。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把推行河长制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好。要围绕讨赖河等水系治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与省直部门的沟通对接,尽快出台实施方案,明确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周密组织实施,推进河长制全面落实、取得实效。
柳鹏强调,要切实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深入推进法治城市建设。要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政治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到立法工作全过程,及时研究提出立法建议,明确立法工作的重大问题,确保立法工作充分体现党的主张,反映群众意志、得到群众拥护,始终把牢正确的政治方向。要抓好地方立法工作,注重从大局出发思考和谋划立法项目,区分轻重缓急,列出优先次序,科学确定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立法项目,提高立法的及时性、针对性,使各项工作于法有据、于民为便,更好适应城市管理和经济社会发展改革的需求。要高度重视立法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积极探索创新立法人才培养和任用机制,注重从实务部门、有基层实践经验的干部、律师、专家学者中选取贤才,着力解决立法力量不足、立法能力不强的问题,为科学高效推进地方立法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王砚传达了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张静昌传达了省委《关于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毅,市委常委、副市长申林,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王忠先,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马庆,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李亦军以及市委理论中心组成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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