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张掖通报一批环保履职不力问题问责情况
根据甘肃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配合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压实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加快推动全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落实,近期,市、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对一批涉及损害生态环境典型问题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现通报如下:
1.甘州区运管所在大气污染治理中工作失职问题。2016年9月29日至30日,市环保局组织交警、运管、住建等部门对渣土车道路运输情况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并要求相关部门对违章车辆落实“一违三罚”。但甘州区运管所对所承担的工作职责认识不清,工作失职,对市环保局移交的51辆违章车辆只处罚3辆,其余48辆以违章事实不清为由未予调查处理,导致专项治理工作滞后,影响了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2016年12月,甘州区纪委监察局分别给予区运管所副所长金多满、稽查二队队长张沛鹏党内警告处分,对区运管所原所长杨全胜、现任所长曾宪志诫勉谈话。
2.甘州区湿地局、环卫局、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环卫责任不落实问题。2016年12月11日,群众举报“甘州区东环路芦苇池内常年有污水排入无人治理”。甘州区纪委监察局对该问题进行了调查,责令有关部门对东环路芦苇池内污水排入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并对巡查措施不力、监管不到位,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区湿地局副局长张冰诫勉谈话;对日常保洁不及时、卫生整治不彻底,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区环卫局局长孙威和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主任李宗虎进行提醒约谈。
3.临泽县环保局对噪音扰民处理不力问题。2016年12月8日,群众举报“清水湾小区楼下餐馆排放噪音骚扰居民正常生活”。临泽县监察局启动行政问责程序,对在工作中存在跟踪督查、整改处理不彻底问题,致使群众多次投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县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季弘丰进行诫勉,对县环保局分管副局长宋国增、县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王晓玲进行提醒约谈,对其他2名工作人员由县环保局责令作出检讨。
4.山丹县工信局、环保局履职不到位问题。2016年11月以来,山丹县恒鑫物流公司通过公路汽车运输从内蒙古等地购入原煤,在公司铁路站台向外运销原煤过程中,部分车辆防尘覆盖措施不到位掉落煤灰,造成大气污染,山丹县工信局、环保局对上述问题监管不到位,负有重要责任。山丹县纪委监察局对县工信局副局长马兴举、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黄登峰诫勉谈话。
5.肃南县国土资源局、隆畅河林场等工作失职问题。2016年8月,张掖市鑫联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肃南县境内)砂场项目未规范设置澄池等环保设施,未完成竣工环保验收工作就进行开采,造成生态环境破坏。肃南县国土局、隆畅河林场等职能部门监管失职,负有重要责任。2016年12月,肃南县纪委监察局对县国土局城区分局副局长周士兴(主持工作)、隆畅河林场马营资源管护站站长尹立国诫勉谈话,对县国土局副局长凯忠辉、县国土资源估价事务所副所长强勇、县水土保持监督站工作人员郭柏青予以通报批评。
6.临泽县鸭暖镇张湾村党员王有仁非法占用林地问题。王有仁未经临泽县林业主管部门审批许可,擅自将国有公益林地开垦成耕地进行农作物种植,造成毁林及生态损害,临泽县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临泽县纪委给予王有仁开除党籍处分。
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关系人民福祉,关乎子孙后代和民族未来。以上6起典型问题,反映出我市个别部门和单位环境保护红线意识和责任意识不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大气污染治理、湿地保护、节能减排、森林资源保护等方面监管不力、落实政策规定不严格。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必须高度重视,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各项任务。
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切实担负起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要切实增强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清醒认识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环境污染的紧迫性和艰巨性,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主动承担起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重大责任。
各级各部门必须把生态环境保护各项要求和措施真正落到实处。环保监管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市场主体要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责任意识,始终保持坚定的执行力,坚决杜绝有章不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严把项目环评、立项、监测、排查等关键环节,切实强化源头管控,勇于主动作为,积极履职尽责。尤其是发案和有问题单位要认真反思,强化整改,补齐短板,杜绝反复。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严格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要按照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要求,对问题突出的地方和碰“红线”触“底线”的问题,特别是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领导不力、出现重大失误的,依据问责条例和相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公开曝光,以儆效尤。近期,重点要对相关职能部门、工作督察组移交和信访举报反映以及上级有关方面交办的环境保护违纪违法案件线索一追到底,以强有力的问责追责倒逼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到实处,推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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