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职业资格可不可以 交给用人单位认定
原标题:职业资格可不可以交给用人单位认定
中国政府网发布消息称:国务院发红包,又有一大批职业资格取消了!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再次公布取消114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其中包括演员、摄影师、临时导游、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等。
现行就业准入制度是指根据《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对从事技术复杂、通用性广、涉及到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的职业(工种)的劳动者,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了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就业上岗的制度。
说实话,这一定义太笼统了,因为几乎没有一个职业不涉及“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卖烧饼涉不涉及消费者利益?若照此规定严格执行,恐怕现在大多数职业人都要饿着肚子去上班。
归根结底,一个人是否具备某种职业的进入资格,还是要用人单位说了算。政府对某些真正涉及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的职业制定一个准入资格,无可厚非;但是,对就业者的绝大多数技术方面的考核和考察,可以交给相关行业的自律自治组织及用人单位本身去把关甄别。目前这种就业准入制度的建立,可以说跟计划经济思维和父爱主义意识有关;市场经济时代,这个制度就有诸多不适应之处。(据《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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