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电石厂大量排放黑烟 已责令全面停产整顿
截止12月11日,省保障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转办武威市第五批、第八批的3件信访投诉问题已办结。
一、12月6日,武威市收到省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关于群众信访投诉问题交办的通知》(甘协调联络组发[2016]46号),立即转古浪县人民政府查办,同时派出指导组全程指导。目前,该问题已调查处理终结。
经现场核查,信访举报反映的“土门镇电石厂”为古浪鑫淼精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浪鑫淼公司”)。群众反映“电石厂24小时排放大量黑烟,影响周边居民生活,该状况已持续6、7年”的问题,经调查,企业生产中排放烟尘、粉尘的情况存在;群众反映“多次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一直未得到解决”的问题,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古浪县政府责成县环保局对该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已于12月7日向企业送达《环境违法行为责令整改通知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责令企业停产整治,全面整改存在的问题,拟处罚款145.95万元。古浪县安排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进驻企业,对整改工作进行跟踪督办。已责令企业停产整治,全面整改存在的问题。12月10日古浪鑫淼公司已全面停产,待问题整改到位、通过验收后再投入生产。古浪县纪委、监察局组成调查组,对古浪鑫淼公司信访投诉问题及相关监管部门履行责任情况进行了核实调查,对相关责任人和相关责任单位进行了处理。
二、12月8日,武威市收到省保障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第八批交办编号289信访投诉问题后,迅速交办民勤县政府查办,同时派出指导组全程指导。目前,该问题已调查处理终结。
经调查,编号289信访投诉问题反映的“民勤县清山镇”实指民勤县泉山镇,“清山镇狼坡山”实指泉山镇狼刨泉山,“清山镇大队”所指模糊,应是泉山镇永宁村。举报人反映的“砍伐村民种植的树木”问题不属实,反映的“有人在此山开荒种地挖土挖沙,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属实。
投诉反映的区域是北仙高速公路项目工程临时取料场,位于民勤县泉山镇狼刨泉山,属国有未利用沙地。目前取料场采挖面积196亩,采挖量约50万立方米,采挖垂直深度5至15米。采挖过程中,由于武威市石羊河林业总场和民勤县国土局监管不到位,项目施工单位未按标准分层有序取土,没有适时进行整治,对取料场地形地貌造成了一定的破坏。
针对存在的问题,民勤县国土局已向中交二航局北仙高速第一项目部送达《关于立即停止临时取料场作业行为的告知函》责令施工单位立即停止施工作业行为;制定了《民勤县狼刨泉山临时取料场土地复垦方案》,监督施工单位立即进行回填整治;中交二航局北仙高速第一项目部于12月9日11时,调用挖掘机、推土机、翻斗车等作业机械,开始进行回填整治。武威市石羊河林业总场对相关责任人分别进行批评教育、提醒和诫勉谈话,民勤县纪委对县国土局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和诫勉谈话。
三、12月8日,武威市收到省保障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第八批交办编号290信访投诉问题后,迅速交办凉州区政府查办,同时派出指导组全程指导。目前,该问题已调查处理终结。
经调查,群众信访投诉的关于“凉州区肉联厂家属院一道路未硬化,导致车辆经过后扬尘污染严重”的问题属实。群众反映的凉州区肉联厂家属院道路应为原武威肉联厂家属院通往凉州区南关中路的道路,属企业自建,始建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后因企业改制,年久失修,道路破损严重。经现场勘察,该道路全长350米,宽4—5米,涉及原肉联厂家属院三幢楼160户居民及金牛驾校训练场人员通行。针对道路扬尘污染问题,自12月9日17:00起,市政局采用水泥稳定拌合料对坑洼地段进行平整修复、碾压夯实。加强扬尘防治,安排一辆小型洒水车于每天11:00—12:00、14:00—15:00两个时段,对该段道路各洒水一次,控制扬尘。做好卫生保洁,从12月9日起,每天9:00至22:00安排环卫工人加大该道路卫生保洁频次,以确保该路段干净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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