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扎实整改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环境信访投诉问题
立接立转跟踪督办立查立改标本兼治
——我市扎实整改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环境信访投诉问题
记者 刘英娜
11月30日,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我省,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连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第七环保督察组督察甘肃省工作动员会议精神及全省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推进视频会议精神,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确保对督察组交办的信访问题,在规定时限内及时核查清楚、整改到位。
截至12月12日,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共向我市转办环境信访投诉问题9批30件,其中来电25件、来信5件,所有转办问题已于当日全部交办县区和相关市直部门。市上对每一个带“*”号的重点信访问题均成立了督办工作组进行跟踪督办落实,并对县区上报的材料进行了审核把关。按时限要求已办结7件,其它23件各县区、各部门正在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办理。
一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既是对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和‘把脉会诊’,也是对市委、市政府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一次有力指导,更是帮助我市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一次难得机遇。”
这是11月29日晚,市委常委会与会人员的共识。当晚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有关事宜,市委书记郑亚军明确要求,全市上下要充分认识环境保护面临的严峻形势和繁重任务,从政治大局、民生关切、经济发展、社会关注的高度认识环保问题整改工作,举全市之力,紧盯时间节点,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涉及环境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
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甘肃省工作动员会议召开后,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主要领导分别带队,分管领导和市直10个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从12月1日开始,利用两天时间,分四组深入七县区和平凉工业园区,现场传达会议精神、现场动员督察保障工作、现场督办整改存在的突出环境保护问题,共督查86个点,涉及环保问题94个。
现场督办中,进一步统一了全市各级各部门和领导干部对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思想认识,分析了工作现状,明确了差距和不足,优化了整改方案和措施,使全市各级进一步认清了自身在环境保护工作中承担的任务,增强了正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问题、照单全收、主动认领、立行立改的担当意识。
二
为保障中央第七环保督察组督察工作顺利开展,市委、市政府研究审定印发了《中央第七环保督察组下沉平凉市督察保障工作方案》《平凉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中央环保督察信访案件交办办理及信息发布规定》,成立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下沉督察协调联络组、平凉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市政府环境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环境信访投诉问题督办工作小组等。市政府抽组有关人员,组成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材料收集组,对省上3次要求提供的工作材料和台账资料安排专人进行收集整理,按时提交省协调联络组。
对自查发现的环境保护问题,以及国家环保部西北督查中心环境保护综合督查通报和省政府督办的环境保护问题,逐县区列出清单,逐条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并以市委《督办件》向县区下发了督办通知,对能够立行立改和限期整改的分时段提出了整改路线图,目前各类环境保护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正在扎实有序开展。
随后,市委、市政府相继召开环境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中央环保督察信访问题交办办理工作会议,对环境信访投诉办理工作进行了专题安排部署,对省协调联络组转办的环境信访投诉问题,及时交办到相关县区,督办工作小组也跟踪督办,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此外,《平凉日报》和市政府、市环保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平台公布了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甘肃期间的信访举报电话和邮箱,平凉电视台在重要时段滚动显示,扩大群众知晓面。
三
12月3日,我市接到省协调联络组转交的第二批编号为26号的信访件。群众反映“平凉市静宁县至天水市秦安县秦静公路旁的三岔河砖瓦厂,毁坏周边山上原三岔河社林场栽种的树木,占用了该社村民数百亩耕地,挖土烧砖,生产过程中向大气中排放黑烟,严重破坏当地植被,污染大气环境。举报人称,该状况已持续近10年。”
当日,该问题就转交至静宁县,市环境信访投诉问题督办工作小组也到达现场进行督办。查处结果显示,关于“毁坏周边山上原三岔河社林场栽种的树木,严重破坏当地植被”的问题与“占用村民数百亩耕地挖土烧砖”的问题,举报情况不属实;关于“生产过程中向大气中排放黑烟,污染大气环境”的问题,举报情况属实。
12月4日,静宁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三岔河砖瓦厂进行了查封停产处理。根据责任认定,对县国土局、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进行了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对雷大镇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镇政府对柴岔村村委会班子进行了通报批评。
为了确保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我市有关环境信访投诉问题能够依法依规、客观公正、迅速高效查处到位,按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内容,市上对每个带“*”的信访案件都成立了由市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现场督办工作组,专门对省协调联络组交办的信访举报问题进行现场跟踪督办,协助县区按照中央督查组提出的要求,从政策法规、行业规范、技术标准和案件查处、上报材料等方面进行把关。
目前,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的环境信访投诉问题正在依法有序办理。全市各级各部门压实责任,强化整改,切实从思想认识、服务保障、交办办理、舆论宣传、规范报送等方面全力保障和配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下沉期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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