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天水市的第二批信访投诉问题已办结
天水市收到中央环保督查组转办清单(受理编号22号)中群众反映的“天水市麦积区分路口天水卷烟厂夜间生产排放刺鼻味气体和噪声,严重影响陇林西园小区住户的正常生活,该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的问题后,承办单位高度重视,及时安排人员以暗访抽查方式进行查办,现已办结。
一、基本情况
麦积区分路口天水卷烟厂属于甘肃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天水卷烟厂老厂区,坐落在天水市麦积区花牛路36号,位于小陇山林业局家属院陇林西园小区西侧。2015年7月以前,该厂区从事烟草加工,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些烟草特有的香精味道和噪声,环保部门曾接到多次信访投诉。针对此问题,市、区环保部门要求该厂进行整改,安装了异味收集处理等设备,降低了异味的产生。并将噪声较大设备安装到负一层或楼顶,对于必须安装在生产线的大功率用电设备采用变频技术,设备启运平稳,避免了大的噪声源。同时,为减少生产车间噪声传播,该厂对所有生产车间窗户加装双层隔音窗或封堵门窗,对产生噪声的机械加装了消音装置,通过种种措施,有效降低了噪声。
二、核实处理情况
1.关于投诉反映天水卷烟厂夜间生产排放刺鼻气味和排放噪声超标的问题,经查反映问题失实。天水卷烟厂老厂区已于2015年7月份出城入园搬迁至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社棠工业园新厂区。原有生产车间、库房等由卷烟厂保卫科于2015年9-10月分别进行封存,张贴封条。车间1层生产设备已全部封存待申报处理,车间2层所有生产设备已全部搬迁至新厂,所有车间均无加工生产行为,无异味产生。
举报的天水卷烟厂排放噪声问题部分属实。由于该厂出城入园搬迁,不存在夜间生产行为。老厂区原有燃煤锅炉2台(其中一台10t/d、一台20t/d)。今年,该厂将原有2台燃煤锅炉进行拆除,更换了两台各6蒸吨(一备一用)的天然气锅炉为家属区冬季供暖。从现场检查情况分析:卷烟厂老厂区锅炉房东北角毗邻陇林西园小区锅炉房,两个锅炉房相隔不足20米,噪声来源主要是两个燃气锅炉房鼓风机发出。经环境监测人员现场监测,当两个锅炉房锅炉全部启运时,卷烟厂东北角与陇林西园小区毗邻处厂界昼间噪声为53-54分贝;夜间监测噪声43-44分贝。当两个锅炉房锅炉全部停运时,卷烟厂东北角与陇林西园小区毗邻处厂界昼间噪声为43-47分贝。所有噪声监测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限值。
三、处理情况
已当场责令天水卷烟厂对老厂区锅炉房采取隔音降噪措施,进一步降低噪音。目前,天水卷烟厂已经对老厂区锅炉房破损窗户玻璃进行更换,并将燃气锅炉运行自动控制系统改为人工操控,进一步降低了噪声排放,外排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限值。
同时,麦积区环境保护局已责成陇林西园小区对锅炉房噪声问题进行限期整改,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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