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勇海:期待“丈夫保护令”激励男性反家暴
原标题:期待“丈夫保护令”激励男性反家暴
何勇海
据北京市二中院通报,该院已于日前开出了北京首张针对家庭暴力中丈夫一方的人身安全保护令,被指存在暴力行为的妻子赵女士被法院勒令不得接触丈夫郭先生,并不得接近郭先生活动场所200米范围内。该裁定有效期为六个月。
作为一种民事强制措施,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为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防止家庭暴力继续发生,而作出的人身安全保护裁定。随着《反家庭暴力法》今年3月正式施行,各地都有一些女性家暴受害者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而男性家暴受害者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则极其罕见,今年8月安徽发出全国首例男子申请的人身保护令,在笔者印象中,北京此番发出的“丈夫保护令”可能是全国第二例,至少是仅有的几例之一。
事实上,家暴受害者不仅仅是柔弱的女性和儿童,一些男性同样会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方。据报道,某公益机构曾对部分男性就是否受到过家庭暴力作调查,在接受调查的男性中,有80%的人称受到过家庭暴力,夫妻间冷暴力是主流,其次是较轻的被抓伤、抓头发之类。这表明家暴不是女性专属名词。
既然男性也会是家暴的受害者,人身安全保护令也应当及时保护到他们。然而现实是,受到妻子家暴的男性往往会选择隐忍。一则可能因为妻子的经济收入远远高于自己,自己作为男人,在家中挺不起腰板;二则因为面子思想作祟;三则可能因为担心自己的父亲形象在孩子面前坍塌,而有苦难言……
无论是哪种情形下的忍气吞声,男性家暴受害者也应被关注。安徽、北京的法院相继发出男性申请的人身安全保护令,无疑是在鼓励与激励一些男性抛弃面子心理、抛弃家丑观念、抛弃固有的男尊女卑思想,在遭遇家暴时也勇于对施暴者说“不”,主动利用法律手段维权,让施暴者得到应有的法律惩处。要知道,在家暴面前,男女一视同仁才是法治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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