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解聘员工被拖欠工资劳动监察介入近3万元工钱成功讨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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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甘肃网12月6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首席记者 孙建荣 实习生 唐倩)“这两起案件比较典型,一起是公司解聘了员工,拖欠了工资,严重违法;另一起是虽然员工与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机灵的员工让公司负责人写下了工资欠条,提供了有力证据,保障了员工工资顺利支付。”12月5日,兰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监察二科周科长说。最近,劳动监察部门为3名员工依法讨回近3万元工钱。
据介绍,2014年6月,李女士应聘到一家机械设备制造公司工作,担任公司技术员一职,当时公司与她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工资为3500元,另外加工龄工资50元。今年6月1日,李女士因个人原因向公司提出辞职,并办理了交接手续。辞职后公司拖欠她2016年1月、2月、4月、5月共四个月工资,共计1.2万多元。李女士认为,公司行为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请求劳动监察部门查处,督促该公司依法支付拖欠的工资。
2015年5月12日,王先生同样也应聘到这家公司工作,担任钳工一职,当时公司与他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工资为2800元。因他下班后与工人闲聊,说了不利于公司的话,第二天被公司解聘,还拖欠了他2016年1月、2月、4月、5月、6月1日到12日的工资,共计1.2万多元。王先生多次到公司要工资,公司负责人不是找不到,就是到处推拖。劳动监察部门介入后经查,李女士和王先生投诉的工资共计2.3万多元,由于该公司经济效益不好,工资支付存在困难。对此,劳动监察人员多次上门讲解相关法律法规,负责人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于11月18日在劳动监察部门规定的时日内,将拖欠工资全部支付。
还有一起案例是,2016年3月22日,徐女士应聘到一家装饰设计有限责公司工作,被派到古玩城工地担任资料员一职,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与项目经理口头协议,每月工资3000元,每月月底结清,9月18日她提出辞职,9月30日正式离职,资料于9月30日全部移交完毕。公司拖欠徐女士7至9月工资6000元,并且负责人还写下工资欠条。徐女士多次向公司讨要工资,但公司一直推拖不予解决。劳动监察部门经查证,徐女士与装饰设计有限公司虽然没有劳动关系,但有负责人写下的工资欠条,成为有力证据。在劳动监察人员的多次协调下,已为其追回6000元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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