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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不支付学费 孩子将爸爸告上法庭

2016-11-09 09:08:59 来源:中国甘肃网-西部商报 作者: 责任编辑:赵凌艺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原标题:不支付学费 孩子将爸爸告上法庭

  中国甘肃网11月9日讯 据西部商报道 (记者 陈振峰 通讯员 吴琳) “请求爸爸支付我学费和报名费。”父母离婚后,孩子由母亲抚养,虽然父亲每月都支付孩子抚养费,但由于孩子是艺术特长生,还是无法支付高额的学费和报名费,无奈之下,孩子将爸爸告上了法庭。昨日,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公布了该案的审判结果。

  小丽的父母离婚后,小丽由母亲抚养,法院判决由其父每月给付原告抚养费600元,至小丽独立生活为止。由于小丽是艺术特长生花费较高,其父给予的抚养费并不足以支付其花费。在小丽向其父索要学费无果后,一纸诉状将父亲告上了法庭,要求父亲支付其在高中就学期间需要交纳的艺术班学费、模拟统考费和补习费共计1255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小丽父亲和母亲离婚时,法院虽判决小丽由其母亲抚养,由父亲每月给付抚养费600元。但随着小丽年龄的增长,所需的生活和教育等费用都有所提高,且小丽在高中学习期间为艺术特长生,学习的花费相对较高。法院虽对小丽的抚养问题已予以处理,但并不妨碍小丽提出的超过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小丽在高中就读期间的艺术班学费、模拟统考费和补习费共计12550元,均已实际花费,应予以认定。因小丽母亲与父亲均有稳定的收入,故对所产生的考试及报名费用12550元,双方均应承担。最终,法院判决小丽的父亲给付小丽学费及报名费等6275元。(文中小丽系化名)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西部商报 责任编辑:赵凌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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