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抑制施工扬尘还需处罚与治理相结合
近日,我市专门召开“土方工地落实冬防扬尘管控工作会”,要求“冬防”期间各建筑工地必须做好扬尘管控,工地抑尘管控措施只要有一项不达标,就按照“一票停工制”责令停工整改,至明年3月31日后验收合格方可复工。不予配合积极整改的,不批准开工或推迟开工,建筑工地违规超过三次的列入黑名单不予开复工验收。(相关报道见11月8日《兰州日报》二版)
工程在建设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出现扬尘污染的问题,尤其是到了冬季,施工工地常常会给周边区域造成扬尘污染的困扰。近几年,为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加大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力度,我市出台了不少相应举措,但还是有一些施工场所和运渣车辆不按规则出牌。对这样的企业和个人该怎么办?笔者认为,兰州此次出台的工地抑尘管控措施只要有一项不达标,就按照“一票停工制”责令停工整改,是一项行之有效的措施。这样的“硬手段”,势必会倒逼施工企业尽快从源头抓起,全面落实扬尘污染防控措施,推行“绿色施工”,并尽快形成自己的扬尘污染防治体系。
当然从另一个角度讲,处罚只是一种手段,更重要的还是建立健全防污治污的长效机制,从源头杜绝各种污染,探索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综合治理路径。我们要本着处罚与治理相结合原则,建立健全治理扬尘的各项机制体制,使扬尘治理走出“治理——污染——再冶理——再污染”的怪圈,建立起联防联控的常态与动态机制,并将其与干部政绩考核相结合。可以学习成都市,将扬尘治理纳入干部政绩考核,市扬尘办建立完整管理与考核体系,城管局负责监督执行,对相关治理责任人监督落实不力考核惩处。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促进施工单位自觉遵守规范、严格控制扬尘污染,也才能使我们的“冬防”工作更好的持续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