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被控受贿119万余元贪污219万余元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原副巡视员卢旺存贪污、受贿案一审开庭
中国甘肃网11月4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 (记者 张烁) 11月3日,兰州中院公开开庭审理甘肃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原副巡视员(副地级)卢旺存涉嫌贪污、受贿一案。庭审中,卢旺存对指控犯罪部分提出异议,并称受贿的部分钱款系借款,并且已经偿还。
-指控:
受贿贪污共计330余万
据检方指控,2000年至2013年期间,卢旺存利用担任省新闻出版局发行管理处处长、计划财务处处长的职务便利,先后多次收受甘肃意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某所送的财物共计44万元。其中多数钱款被用于交纳购房款;还有收受董某以拜年拜节为名义所送现金或购物卡,共计5万元。2000年至2010年期间,卢旺存利用其担任省新闻出版局发行管理处处长、计划财务处处长的职务便利,先后多次收受甘肃众生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某所送财物共计38万元。其中包括,2003年期间,卢旺存帮助郭某在甘肃书刊批发市场安排摊位,收受郭某所送感谢费2万元现金;2000年至2005年期间,卢旺存收受郭某以拜年拜节名义所送现金或购物卡,共计4万元;2005年期间,郭某为卢旺存装修其在新港城购买的房屋支付12万元;2010年期间,卢旺存以儿子出国留学为名,收受郭某现金20万元。2008年至2009年期间,卢旺存利用其担任省新闻出版局计划财务处处长的职务便利,先后多次收受甘肃天地印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马某所送20.5万元。2000年至2007年期间,卢旺存利用担任省新闻出版局发行管理处处长、计划财务处处长的职务便利,先后多次收受甘肃文汇书刊发行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秦某所送财物17.48万元。其中:2000年至2006年期间,卢旺存帮助秦某办理图书经营许可证,先后收受秦某所送的7万元
现金;秦某以打牌输钱的形式送给卢旺存8000元;2002年至2006年期间,秦某租用卢旺存的房屋,将多支付的4万元房租送给卢旺存;2006年期间,卢旺存收受秦某以“暖房”名义送价值2.1万元的家具。2002年至2007年期间,卢旺存收秦某以拜年拜节名义所送现金或购物卡,共计2.6万元。
起诉书还指控,2008年年底,卢旺存利用其担任省新闻出版局计划财务处处长的职务便利,以单位名义让下属的天水新华印刷厂向本人账户打款50246元。2009年至2011年期间,卢旺存利用其担任省新闻出版局计划财务处、产业发展财务处处长的职务便利,以单位名义,从下属的甘肃省新华书店报销各种票据,共计276757元。2005年至2012年,卢旺存利用其担任省新闻出版局计划财务处、产业发展财务处处长的职务便利,以单位名义从下属的甘肃文化出版社虚报冒领186.326万元,钱款被据为己有。
-庭审:
被告人质疑起诉钱款数额
当日的庭审现场,公诉机关提出,卢旺存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担任省新闻出版局发行管理处处长、计划财务处、产业发展财务处处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现金以及购物卡共计119.98万元,并为他人谋利;且以单位名义从下属国有独资企业虚报冒领219.0263万元,其行为分别构成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卢旺存尤其就指控的部分受贿钱款数目提出异议。“有的钱款是借款,而且已经还清。有的财物属于正常的人情往来,自己也看望过对方家人。实际钱款没有起诉书指控的那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