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兰州市为CNG车载气瓶粘贴电子标签
11月起双燃料车辆凭“签”加气无“签”拒充
中国甘肃网8月29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 (记者 崔亚明) 8月27日,记者从兰州市工信委获悉,兰州市工信委、兰州市质监局近日下发了《关于开展兰州市CNG车载气瓶电子标签粘贴工作的通告》规定,2016年11月1日全市加气站将逐步封闭车载气瓶安全管理系统,未粘贴电子标签的CNG双燃料车辆将不能充气。
根据规定,兰州市将在2016年10月31日前持续为汽车CNG车载气瓶提供免费粘贴电子标签服务。各车载气瓶使用单位(个人)务必于2016年10月31日前,就近到车用气瓶电子标签粘贴点,联系粘贴电子标签,2016年11月1日全市加气站将逐步封闭车载气瓶安全管理系统,未粘贴电子标签的CNG双燃料车辆将不能充气。CNG双燃料汽车粘贴电子标签时,需提供如下资料:车辆行驶证、CNG气瓶使用登记证、有效期内的车用气瓶定期检验报告、改装企业出具的车用气瓶安装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