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款旅游环县质监局局长被免职
中国甘肃网8月28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 (首席记者 金奉乾) 环县质监局局长公款报销旅游景点游玩、KTV娱乐费用,公款支付个人电话费6117元,用33710元公款购买香烟……8月26日,庆阳市纪委通报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环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公款旅游等问题:2014年6月,该局党组书记、局长惠效海、检测所所长赵永刚带领单位职工到宁夏永宁县考察学习期间,公款报销旅游景点游玩、KTV娱乐费用2040元;同年7月,该局副局长杨万带领单位职工借赴宁夏永宁县考察学习之机,报销旅游景点门票、住宿、餐饮等费用4878元。局长惠效海办公用房面积超标、公款支付个人电话费6117元。该局还存在私设“小金库”、 33710元公款购买香烟的问题。2016年7月,环县纪委监察局给予惠效海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并按程序免去其党组书记、局长职务,给予杨万、赵永刚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支付的公款旅游等费用收缴财政。
2.合水县石化办违规超标准使用企业配属车辆的问题: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将一辆丰田霸道2700越野车无偿配属给合水县石化办使用,燃修、保养、保险等费用由第十二采油厂全部承担。2016年8月,合水县纪委给予石化办主任袁书明党内警告处分。
3.正宁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违规购买手机、香烟、支付电话费等问题: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该校用账外资金支校长赵博购买手机费用3000元、话费3077元;虚开发票冲抵购买烟酒、水果等费用14182元。2016年7月,正宁县纪委监察局给予该校校长赵博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按程序免去其农牧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农广校校长职务,对副校长樊浩杰实施诫勉谈话,给予会计赵有亮记过处分、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调离会计岗位,违纪资金收缴财政。
4.环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张博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5年3月,张博在环县交警大队小会议室办公,使用面积41平方米,外挂党建、事故研判分析室牌子,室内布置相关工作阵地。同时使用面积16平方米的备勤室1间。在调查期间,张博按规定对其办公用房进行了整改。2016年8月,环县纪委给予张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正宁县山河镇违规同城接待及支付职工大灶补贴问题:2013年至2015年,正宁县山河镇存在同城接待,违规支出大灶补助费,违规支付其他单位工作人员补助问题。2016年5月,正宁县纪委对先后担任镇长的李贵杰、罗俊峰,担任副镇长的樊旺宏、王海刚、雷颖博5名同志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