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红古法院:“黑名单”迫使“老赖”主动还款
中国甘肃网8月24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 (记者 张烁) “丁法官你好,我今天把执行款拿来了,您赶紧把我从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上删除……”8月22日,失踪多年的失信被执行人张某主动前来红古法院执行庭,将逃避近三年的案件执行款如数交到了执行法官的手里,主动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请求法院将其个人信息从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予以解除。
“黑名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张某是兰州龙康保温材料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与申请强制执行的柳某、安某等九人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2013年申请执行人柳某等九人向兰州市红古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经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未达成一致协议,后该委裁决如下:被执行人兰州康龙保温材料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李某某(包工头)连带支付申请人柳某、安某等9人的工资80147.8元。
但是被执行人张某、李某并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申请人工资,于是柳某等9人前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为81250.80元,红古法院执行立案后,申请被执行人李某和兰州市康龙保温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一直逃避执行,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执行庭在网上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该信息将被整合至被执行人的信用档案中,并以信用报告的形式向金融机构等单位提供,供有关单位在贷款等业务审核中予以衡量考虑。被执行人张某到银行贷款受限,于是才出现开头的一幕,张某主动前来法院交清全部执行案件款,并请求法院删除其在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信息。
执行难,难在被执行人难找,财产难寻。只要能够解决其中“一难”,就可以让执行难问题得到很大程度的缓解。为此,红古法院近年来不断加大案件执行力度,通过执行“临控”让“躲猫猫”者无处可藏,通过公布“黑名单”不断压缩“老赖”生存空间。自2013年以来,共曝光失信被执行人106人,曝光失信被执行法人15人次,使失信者在融资、置业、出行、高消费及行政审批等方面受到了全方位的限制和惩戒,促使他们尽快履行法定义务,有力震慑了“老赖”规避执行的行为,维护了法律的权威,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