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甘肃网7月16日讯 据甘肃日报报道 (记者 吕宝林) 记者从省纪委获悉,庆阳市纪委7月4日通报了9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正宁县民政局虚报骗取国家“扶创”项目贴息贷款等问题。2012年至2014年,该局双拥办副主任彭育民、婚姻登记处主任曹文洁、双拥办副主任张锁洋及山河镇民政办主任赵宏彬利用职务之便,分别虚报骗取国家扶持创业贷款11.83万元、2.73万元、0.91万元、4.55万元,用于个人开支。2016年6月,彭育民、赵宏彬、曹文洁均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3人刑事责任;张锁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记大过处分。
宁县南义乡吴冢村村干部套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14年,该村在村民巩某名下虚报套取危房改造资金1.75万元,时任村计生副主任郝真虎向巩某收回1.73万元记入村账,用于村务支出,剩余200元留给了巩某。2016年3月,郝真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套取的危改资金已上缴财政。时任村党支部书记吴克权、村委会主任常滨江合并其他问题被开除党籍,司法机关依法追究2人刑事责任。
镇原县武沟乡椿岔村村干部向群众多收扶贫产业购羊款等问题。2011年至2014年,该村向群众多收扶贫产业购羊款1.85万元,虚报套取良种补贴4.105万元,用于村务开支;违规为3名村干部缴纳个人养老保险金2160元。2016年6月,该村党支部原书记黄永福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村委会原主任袁忠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将多收取的购羊款退赔群众,套取的良种补贴款上缴财政,违规为村干部缴纳的个人养老保险金收缴村账。
环县洪德镇梁岔村村干部套取国家扶贫资金问题。2015年,梁岔村在整村推进机平农田项目中,虚报面积套取资金4.65万元,用于道路维修、占地赔付等支出。2016年5月,该村党支部书记董宪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委会主任董文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华池县王咀子乡乡村干部侵占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10年,该乡井子塬村在群众名下套取危房改造资金1.2万元,其中2000元用于村务开支,1万元被时任村党支部书记安银玉和时任包村领导、乡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刘君成私分,刘君成1年后将该款退还给群众。2011年,该村在群众名下套取危房改造资金2.1万元,其中1.5万元用于村务开支,6000元被时任乡人大主席刘跃卫、村党支部书记安银玉、村委会主任杨永喜和村文书李广珍私分,调查期间该款被追缴财政。2016年3月,安银玉被开除党籍,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杨永喜、李广珍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6年5月,刘君成、刘跃卫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镇原县孟坝镇醴坳村党支部书记席平评定低保优亲厚友问题。2009年至2015年,席平违规给其亲属评定二类低保,共计领取低保金2.0382万元。2016年5月,席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委会主任段金宏因工作失职、监督不力被诫勉谈话,违规领取的低保金追缴财政。
正宁县三嘉乡狼牙坬村文书马智权违规贷款问题。2015年,该村文书、扶贫互助资金协会会计马智权在家人名下违规贷款3笔共3.4万元,违反了扶贫互助资金协会章程有关规定,存在以权谋私行为。2016年4月,马智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环县合道镇唐台子村违规评定使用低保资金问题。2013年,唐台子村周台组虚列二类低保7人,套取低保金8380元,用于解决新修村组道路占地补偿等问题,村党支部书记黄广成得知后未及时制止纠正。2014年至2015年,周台组将家中有财政供养人员、有消费车辆的3户群众申报为低保对象,共领取低保金1.524万元。2016年6月,黄广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周台组组长黄金权被告诫约谈,违规领取的低保金追缴财政。
庆城县卅铺镇廿铺村违规使用低保资金问题。2014年底,廿铺村为了解决修路占用村民王某土地问题,从2015年开始申报不符合条件的王某享受三类低保。截至2016年第一季度,王某冒领低保金1482元。2016年5月,该村党支部书记王仲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村委会原主任石代明、村委会现任代理主任王仲强被批评教育,违规领取的低保资金追缴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