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核,比办法更重要的是机制
缑玉明
近日,北京公布了《北京市“十三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其中明确要强化公务员平时考核。除北京外,浙江等地也出台类似文件对公务员平时考核进行了规范。过去被视作端着“铁饭碗”的公务员群体,将面临越来越细化的考核制度,身在体制内,但是干多干少不再一个样。(7月12日中国新闻网)
强化平时考核,说白了,就是通过设定考核标准,对公务员日常工作和表现进行常态化的考核,对其平常的工作绩效和德才表现进行客观评价和记录,进而激发广大公务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这对推行公务员规范化管理,解决当前公务员队伍中部分人工作主动性不强、积极性不高、缺乏开拓创新等问题无疑具有重大意义。
对公务员的考核,我国并不缺少相关的办法和规定,除了2007年出台的《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之外,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也下发了不少通知,对公务员平时考核的原则、内容和指标都有明确规定。但在具体落实过程中,许多地方做了选择和变通,最后大都成了“一年一考”的年终考核模式,平时考核被淡化了。这种考核方式容易给一些“平时不努力,年终靠关系”的人创造机会,也让一部分人产生了“干多干少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消极情绪,这显然与时代要求是相悖的。
这次各地出台的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有的比以前更细更科学了,有的可能只是将以前的考核办法重申了一下,但依然值得我们期待。首先,许多地方主动出台考核办法,说明大家对公务员队伍的管理都重视起来了,而重视是做好一切工作的最重要的保证。只有大家都重视了,公务员队伍的管理才会更科学、规范。其次,与其他任何单位一样,政府机关也面临着如何提高工作效率的问题。而考核就是指挥棒,加强平时考核,工作效率就会在平时显现,在平时考核上下功夫,才可及时发现日常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进而改进、提高。所以强化平时考核,才能更好的建设廉洁、高效的公务员队伍。
当然,公务员平时考核能否取得成效,关键还在于执行情况。考核办法有了,但如果执行仅仅是走走过程,流于形式,那就背离了考核的宗旨。同样,如果平时考核的结果不能被有效运用,考核者和被考核者也会对考核工作失去信任,考核就变得毫无意义。所以,在制定科学合理的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的同时,把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接轨、与奖惩晋升挂钩,才能真正发挥出考核的指挥棒作用,也才能最大限度地激发公务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