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甘肃省“十三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印发——
住有所居实现户均一套房
中国甘肃网7月1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 (记者 李杨) 每年新开工商品房面积2000万平方米以上,5年累计新开工商品房1亿平方米以上;规划棚户区改造40万套,基本完成老城区危旧房、城中村、城边村综合改造任务;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努力实现从“制度全覆盖”向“人群全覆盖”转变,让进城务工人员、自由职业者也能享受住房公积金。为实现甘肃省小康居住目标,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甘肃省“十三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发展规划》)。
预期目标:基本实现户均一套房、人均一间屋
依据《发展规划》,到2020年,居民居住水平明显改善,基本实现“户均一套房、人均一间房、功能配套、设备齐全”。住宅小区物业覆盖水平进一步提高,新建住房绿色建筑占比达到30%。基本完成城镇棚户区改造工程。规划棚户区改造40万套,基本完成老城区危旧房、城中村、城边村综合改造任务。合理控制房地产开发规模。全省累计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总额3500亿元,年均增长10%左右。每年新开工商品房面积2000万平方米以上,5年累计新开工商品房1亿平方米以上。
提高住房公积金的覆盖率和使用效率。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努力实现从“制度全覆盖”向“人群全覆盖”转变,让进城务工人员、自由职业者也能享受住房公积金。
主要任务:鼓励把一些存量商品房转为公租房
持续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高端有市场”的差异化住房政策体系,加快建立规范、稳定的住房供应体系。
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住房保障。对居住在各类棚户区内的居民,通过大力实施棚户区改造,改善居住条件;为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公共租赁住房或住房租赁补贴;面向有一定支付能力的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探索发展共有产权住房。
充分发挥市场的积极作用,实行实物配租与货币补贴并举。拓宽保障房源渠道,盘活存量房,鼓励把一些存量商品住房转换为公租房和安置房,提高住房保障和使用效率,让符合条件的保障家庭有更多的选择空间。
加大住房公积金对职工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推进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转移接续和异地贷款,优化商品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流程,推行多种贷款合作模式。改进服务方式,减少审批环节,缩短提取和贷款办理时限,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益。
鼓励用工单位多途径解决劳动者住房问题,鼓励用工单位采取无偿提供、廉价租赁等方式向务工人员提供居住场所。对于务工人员较密集的建筑业,制订和落实活动板房和工棚条件的建设标准,保证基本满足务工人员居住条件、卫生条件和消防安全标准,切实改善农民工的居住条件。
保障措施:鼓励和引导省内外资金进入住房租赁市场
探索实行城镇住宅用地增加规模与吸引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政策。对于改善性需求较为旺盛且住房供求矛盾比较突出的城市,应根据市场实际情况有效增加中端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的供应规模。
推行住房保障财政投入由实物保障逐步向货币补贴转换,增加各级对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金补贴和棚户区居民货币安置的财政性资金投入,制定合理的住房保障货币补贴办法和标准。稳步推进房地产税制改革,加快建立个人信用体系、住房价值评估体系、城镇房产登记制度等相关房产税征收配套措施。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管理和监管机制,为建立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奠定基础。积极推进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鼓励和引导省内外资金进入住房租赁市场,多渠道增加住房租赁房源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