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人才评价要遵循真正的同行评议。科技人才评价是“行内知道,行外不知道;下面知道,上面不知道;一线知道,领导不知道”。科技人才评价一定要业内来评、同行来评和第三方来评。同业评议背后的实质是科学共同体评价、专业共同体评价。在某一科学共同体、知识共同体内部,“专业化”不是一个空泛概念,而是具体的、实在的,是以一系列专业化工作、不同形式的创新成果以及其他核心技术性要素作为客观证据支撑、标示的。作为评价主体的“同行”,是指那些足够“专业化”的专家,因为只有具备一定程度的“专业眼光”和评价能力才能“慧眼识珠”。能够对本领域的人才进行评价是专家的专业化标识之一。实践中,在一个具体的、明确的领域内,人才评价标准和要素已经不成为一个问题,关键看评价主体是否是“领域专家”。让“专家选择专家,人才评价人才”才是科技人才评价的核心技术路线。
但是,当前科技人才评价中充斥着大量“伪同行评议”。在实践中,“同行评议”被“行政权力”异化为熟人评议、就近评议、方便评议、小圈子评议,甚至让跨领域的专家来评议。这些“同行评议”,与其说是在选拔人才、激励人才,不如说是在戕害人才、摧残人才。当前,高校职称评审之所以成为一个热门话题,不遵循真正的同行评议,人才评价本身的不公正、不公平、不专业等现象恐怕也是一个重要因素。
人才评价标准是个相对概念、时空概念、多元化概念。人才发展不是“标准化”的,不是定制式的,对不同专业、不同领域的人才评价标准会有所不同;在不同时间(时期)、不同空间(地区),对人才的评价标准更会有所差异。标准是分层、分类、多元的:有国际、国家、地区标准,有产业、行业、企业标准,也有系统、部门、机构标准,一级标准的门限值可能是另一级标准的最高点。谁会同意中关村、前海、包头、鄂尔多斯的“高层次人才”标准相同?谁会认为文博、旅游、海洋行业产业领域中的骨干人才性质一致?
人才评价标准应来自市场、社会和专业共同体。关于“标准”需要强调一个概念,即“标准”要到产业、行业、学科、领域中去发现,将它交给科学共同体、专业共同体和“业内”人士去制定,否则将会与“站在岸边学游泳”一样,导致理论和实践相脱节,目的和手段相脱节。人才的专业化标准不是自上而下形成的,而是自下而上形成的,其中体现着市场化和社会化需求和推动力。在科技人才评价上,政府的职能是健全同行评价机制,提供人才发展政策导向,而不是制定具体评价标准,主导人才评价过程。否则,如果政府给出的人才标准不专业,那么评出的人才也难以被科学共同体、专业共同体,被社会部门和市场主体所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