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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6-05-30 08:08:48 来源:甘肃廉政网 作者: 责任编辑:李秀清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中国甘肃网5月30日讯 据甘肃廉政网消息 30日,庆阳市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1.正宁县地病办主任赵彩霞私驾公车问题。2014年2月23日,赵彩霞驾驶单位公车赴西峰参加次日召开的会议,途中与一私家车相撞,两车不同程度受损。赵彩霞违反了省市关于严禁党员领导干部驾驶公车的规定。2016年3月,正宁县纪委给予赵彩霞党内警告处分。

  2.西峰区西街办秦霸岭村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时任秦霸岭村党总支书记孙天生未经会议研究,于2013年1月和7月先后两次以征地补助名义给6名村干部(包括孙天生)每人发放工作补贴10800元,共计64800元。2016年3月,西街办党工委给予孙天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孙天生秦霸岭村党总支书记职务。违纪资金已收缴村账。

  3.镇原县临泾镇包庄村违反村级零接待问题。2013年度,包庄村支出接待费9556.5元,违反了村级零接待规定。2016年3月,镇原县纪委合并其他违纪问题,给予该村党支部书记张志琪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宁县太昌乡苟家村违反村级零接待问题。2013年度,苟家村支出接待费2433元,违反了村级零接待规定。2016年3月,宁县纪委合并其他违纪问题,给予该村村委会原主任魏红平党内警告处分。

  5.西峰区温泉镇巨塬村党支部书记李文军违规接受请吃问题。2015年5月,巨塬村莫家咀组修路期间,村党支部书记李文军在协调修路有关工作之后赴刘家店街道接受施工单位请吃,消费300元。2016年3月,温泉镇党委对李文军进行通报批评。

文章来源:甘肃廉政网 责任编辑:李秀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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