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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6-05-24 08:11:55 来源:甘肃廉政网 作者: 责任编辑:李秀清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陇周刊(2016年 第18期)

  中国甘肃网5月24日讯 据甘肃廉政网消息 24日,金昌市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1.永昌县水源镇挪用危旧房改造资金问题。2012年至2013年,水源镇政府挪用危旧房改造资金556.47万元,用于镇政府集中居住点基础设施建设及征地拆迁等。2015年11月,永昌县纪委给予时任水源镇镇长吴岩峰、镇农经财政服务中心主任冯永祯党内警告处分,水源镇党委书记刘晓宏、镇纪委书记叶生忠被诫勉谈话。

  2.永昌县河西堡镇上三庄村党支部原书记勾录年等3名村干部违反群众纪律问题。2010年至2015年,上三庄村收取渠道维修管护费、办公楼租赁费等,共计10.75万元。违规支出餐饮费3300元,报销个人电话费2000元。2016年4月,永昌县纪委给予村党支部原书记勾录年、村委会原主任勾俊年党内警告处分,对村委会原文书张廷奎予以通报批评。

  3.永昌县市场建设服务中心原主任陈文武等私设“小金库”等问题。2012年12月至2014年1月,永昌县市场服务中心虚列支出套取现金560364元,违规支出147425元;违规出售国有资产,涉及金额1346611元。2016年4月,永昌县纪委给予陈文武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永昌县监察局给予陈文武行政撤职处分;永昌县纪委给予永昌县市场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赵志明、永昌县商务局副局长李达青党内警告处分。

  4.金川区双湾镇九个井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潘发斌违规接待及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3年以来,九个井村违反村级零接待规定,发生招待费;违规发放补助14440元;挪用危房改造资金37.3万元。2011年至2013年,潘发斌将100亩集体土地的粮食直补金、农资综合补贴金等19392.51元据为己有。2016年4月,金川区纪委给予潘发斌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5.金川区双湾镇九个井村报账员张文学非法侵占村集体资金问题。2012年7月26日,张文学虚列交流会舞蹈人员工资花名册,套取资金18980元并私存13000元。2016年4月,金川区纪委给予张文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文章来源:甘肃廉政网 责任编辑:李秀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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