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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法制建设论坛:倡用基层经验促扶贫法制化

2016-05-24 10:34:15 来源:中新网 作者: 责任编辑:李竞(实习)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原标题:甘肃农村法制建设论坛:倡用基层经验促扶贫法制化

  中新网兰州5月23日电 (记者 崔琳) 由民革甘肃省委员会、中央新闻单位驻甘肃记者联合会、北京市齐致(兰州)律师事务所、甘肃省心理咨询师学会、甘肃省三农问题研究会共同主办的甘肃农村法制建设论坛会22日在兰州举行,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围绕“农村法制建设”建言献策。

  “近年来,在农村经济不断发展的同时,由于体制转型、社会结构重组、利益格局调整、思想观念更新转变,农户因利益诉求引发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不断显现出来,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农业经济发展。正确处理农村矛盾,关系到农村经济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中央新闻单位驻甘肃记者联合会会长、《法制日报》甘肃记者站站长周文馨如是表示。

  周文馨以《农村社会矛盾纠纷的现状及对策》作主题发言。她分析说,当前农村矛盾纠纷类型主要因农民利益受到侵害引发,大部分系国家和地方政府以及房地产开发商在规划、修路、建设征地中,与农户发生的拆迁补偿矛盾;另外,还有村干部法律意识淡薄、组织管理时引发纠纷、惠农政策变化引发纠纷、无序开荒和移民引发纠纷以及家庭琐事引起的争吵与人身伤害等。

  随后,周文馨全面介绍了甘肃省处理农村矛盾纠纷的系列举措。比如,2009年5月以来,甘肃全面推广了由该省定西市首创的人民调解协议前司法确认机制,该机制已被列为当前中国矛盾纠纷解决的创新机制,并在2010年8月正式写入中国《人民调解法》。

  周文馨提出建议,甘肃今后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纠纷要从源头抓起、从根本抓起、从平时抓起、从预防抓起、从调解抓起,全面维护社会稳定,切实保护农民群众利益。

  甘肃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教授徐世平则关注中国扶贫法制化研究现状与难点破解。他倡导将“基层经验”转化为扶贫法律制度;衔接好扶贫应急行政行为与日常性行政行为。

  “农村的发展首先要解决交通、水通、电通,其次解决法制、法律的问题,二者一脉相承。”甘肃省心理咨询师学会副会长莫兴邦认为,在农村法制建设过程中,应加强农村人才队伍特别是法制队伍建设、改变传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方式、对闲置的宅基地放宽流通的市场范围、把传统文化应用其中。

  莫兴邦还建议,申请国家项目、组建律师、法学专家、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心理学工作者、新闻记者等专家学者赴甘肃县区开展普法宣传,让法律知识实实在在地落地农村、受益农民、发展农业。

  北京市齐致(兰州)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临庆,以《充分发挥律师在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中的作用》为主题进行发言。他阐述了开展“双联法律服务直通车”活动以及“一村一法律顾问”的重要意义。目前,两项活动已通过调查问卷、跟踪访谈、实地考察、分析研判形成了书面意见。

  甘肃省三农问题研究会高级顾问周德祥表示,甘肃应充分认识法制建设的重要意义,树立法制自信的理念,依靠云时代和大数据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建设。

  甘肃省三农问题研究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张治科主持论坛。记者获悉,论坛发言及相关材料将集结成《甘肃加强农村法制建设问题研究》一书,由五家主办单位共同编辑出版。

文章来源:中新网 责任编辑:李竞(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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