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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交通违法“清零行动”结束仅剩14天 逾期不予办理

2016-05-18 07:30:29 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晨报 作者: 责任编辑:杨亚楠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陇周刊(2016年 第17期)

  原标题:全省交通违法“清零行动”结束仅剩14天

  逾期不予办理 交管部门将强制处理

  中国甘肃网5月18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记者 李升)距交通违法“清零行动”结束仅剩14天。5月17日,记者从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此次“清零行动”旨在督促机动车驾驶人尽快处理以前累计的交通违法,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驾驶。目前大部分驾驶员已按规定处理完毕,还有部分驾驶员仍未接受处理交通违法。6月1日起,交管部门将对逾期不接受处理的采取媒体曝光、路面缉查等措施强制处理。

  自4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开展交通违法“清零”行动,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按照省公安厅的安排部署集中开展“清零”行动。由于时间相对集中,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出现了排队争相处理违法的现象。4月28日,省公安厅应群众要求将“清零”行动延长至5月31日。“清零”行动具体规定: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不能确定机动车驾驶人的,只落实处罚措施不予记分;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能够确定机动车驾驶人的一律对驾驶人依法处罚并记分;对现场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依法处罚并记分;发现驾驶人所持驾驶证记分达到12分的一律扣留驾驶证,告知其在15日内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后考试,拒不参加学习、考试的停止使用其机动车驾驶证;对机动车记录的违法行为累积记分达到12分以上的,录入缉查布控系统部署拦截、查处。

  交警部门在此提醒广大驾驶人,凡今年3月1日以前查处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请违法行为人在5月31日前主动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处理。尚未处理交通违法的驾驶员朋友请及时前往各交警大队违法处理窗口接受处理,以免影响您自己和他人的工作和生活。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晨报 责任编辑:杨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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