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记者王衡/兰州报道 记者从甘肃省核安全局了解到,“十二五”以来,甘肃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系逐步完善。目前,所有市州及30个县(区)环保局成立了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机构,初步形成省市县三级监管网络,《甘肃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于去年颁布实施,与之配套的“乏燃料和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生态补偿实施办法”开展了前期调研。
“十二五”以来,甘肃推动实施了移动通讯基站“环保验收合格证”铭牌管理,为实施有效监管、应对公众投诉提供了依据。全面完成历史遗留的移动通信基站竣工环保验收。推进完成“酒泉至湖南±800KV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等国家重大项目前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