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甘肃省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出台大中型企业将推广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甘肃省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计划》指出,我省将推动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在大中型企业中推广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推动企业严格落实质量首负责任制和产品“三包”、缺陷产品强制召回等质量安全责任。
《意见》指出,加大重点领域、重要场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力度,开展电梯安全监管专项活动。深入开展住宅和交通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对轨道交通等重点领域开展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建立重大水利工程质量安全巡查机制和重点项目驻地监督机制。加强能效标识管理产品、节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开展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
《意见》强调,依法严厉打击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开展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综合督查,公布曝光一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开展农资等市场秩序整顿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农资等违法犯罪行为。开展消费品、汽车产品等重点专项打假活动。开展“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打击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黑社”“黑导”“黑网站”“黑车”,依法公布违法违规行为者信息。
《意见》指出,严格钢铁、水泥、玻璃、陶瓷等行业准入和强制退出机制。加强成品油质量监督检查,推进机动车污染综合防治。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实施百项能效标准推进工程。推动实施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水平提升计划。推广高效节能产品。(记者 赵万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