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虚假发货诈骗60万男子获刑十一年
中国甘肃网4月23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 (记者 樊丽) 以供应导线为名,男子通过虚假发货的方式诈骗60万元,城关区法院一审以合同诈骗罪判处男子祖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5万元,宣判后祖某以数额认定有误为由提起上诉,4月22日兰州中院公布该案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经查,祖某于2014年4月28日,以向兰州诺威线缆有限公司供应导线为名,在兰州市城关区南昌路一写字楼内,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谷某签订《工业产品购销合同》,谷某于当日向祖某以现金形式支付定金15万元,后祖某伪造货品照片及验收单,并谎称已发货,骗得谷某通过汇款形式支付的剩余货款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