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财政下拨我市贫困县区
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资金2263万元
中国甘肃网4月6日讯 据平凉日报报道 (记者 史财轩) 近日,省财政厅下拨我市贫困县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资金2263万元。按照脱贫攻坚有关要求,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为省级2016年脱贫攻坚整合资金,按每师每月100元的标准给予奖补。此项省政府2016年民生实事项目惠及我市1.73万名中小学教师和1488名幼儿园教师。
按照为民办实事方案要求,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发放对象为:除城区和县(市、区)政府所在地以外的乡镇、村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在编在岗的教职工;经县市区及以上教育部门批准到农村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支教教师、国家“特岗教师”、“三支一扶”招考教师,以及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招考教师。
补助原则:按照“在岗享受,离岗取消”的原则进行补助,在编不在岗、3个月以上外借、外派(挂职、学习等)、退休(退职、退养、离岗待退)教师不得享受;已享受“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工作补助的支教教师不再享受农村教师生活补助,但标准低于当地农村教师生活补助标准的应予补齐。
省财政厅要求,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按月及时向乡村教师发放,全年计发12个月,不得挤占、挪用、克扣、截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