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乡村婚姻难以承受之痛政协委员关注“高价彩礼”
目前,尤其在农村,受地理环境、思想观念等因素影响,各县(区)、乡镇之间彩礼不尽相同,而且数额相差比较大。农民收入增幅与彩礼增幅形成巨大反差,彩礼增速达到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速的4倍以上。“高价彩礼”造成的后果,不仅使农民的爱情婚姻变成了一场赤裸裸的交易,而且可能使部分农民“因婚返贫”。
是什么原因造成“高价彩礼”,政协委员们调研发现,攀比现象与市场经济观念的冲击,是推动彩礼一路疯涨的原因之一。
同时,男女性别比例失调也是一个主要因素。一方面,农民受根深蒂固的重男轻女思想影响,在妊娠阶段中止妊娠女婴、遗弃女婴等。另一方面,近年来大量农村青年外出打工,女青年留在城市或嫁到条件较好的地方,这也加剧了农村婚龄青年男女比例失调,小伙子只能掏高价彩礼,从条件更差的地方“买”媳妇。
此外,职业“媒婆”的推波助澜也不容忽视。在农村,一些依靠给人说媒赚钱的职业“红娘”,他们每撮合成一对,都会按照一定比例抽取酬劳。为了获取更多收入,职业“红娘”在说媒过程中有意哄抬行情,甚至以“压价”和“抬价”的借口,两边“通吃”。
尽管我国《婚姻法》第三条明确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但是,由于受习俗的影响,女方向男方索取一定的彩礼作为结婚条件已是普遍现象。
为遏制“高价彩礼”蔓延,防止农民“因婚返贫”,委员们建议,充分运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宣传载体,广泛宣传高价彩礼的危害性,揭露和曝光一些反面典型。
同时,应依法打击职业“媒婆”,建议由乡镇妇联、团委牵头,成立合法规范的乡村婚介机构,在每个村子设立婚介所,由妇女主任和热心公益的群众兼任“红娘”,不定期地对“红娘”进行业务培训、法规培训、职业道德素质教育,规范农村婚介人员队伍。对培训合格的婚介所、婚介人颁发资格证书,设定收费标准,实行持证上岗,从源头上遏制媒人哄抬彩礼的行为。
记者 崔亚明 王钊 实习生 冯梦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