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出现6种食品安全问题生产经营者须专项自查
中国甘肃网3月10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首席记者 金奉乾)昨日,甘肃省食药监局制定出台了《甘肃省食品生产经营者自查管理办法》。该办法自2016年4月1日起实施。今后,对于消费者投诉、媒体曝光存在较为集中食品安全问题的情况,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展开专项自查,自查发现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自行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甘肃省食药监局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出现6种食品安全问题时,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开展专项自查:消费者投诉、媒体曝光存在较为集中食品安全问题的;以往发生过类似食品安全问题的;涉及行业共性食品安全问题的;监管部门在案件查处、监督检查中发现食品安全问题的;监督抽检不合格或被约谈告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和食品安全问题的;存在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食品安全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