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服刑人员死亡金昌监狱成被告
家属认为监狱及工作人员违法失职法院驳回
中国甘肃网3月8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记者 许沛洁) 监狱服刑人员死亡,家属认为这是监狱没有及时将服刑人员转送外院进一步检查、救治造成的,更是金昌监狱及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造成的。于是,家属将监狱告上法庭。昨日,记者从兰州市中院获悉,法院一审驳回了家属的诉讼请求。
案情
服刑人员病发转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市中院审理查明,王某系金昌监狱的服刑人员,2015年4月12日21时50分许,王某因身体不适被金昌监狱送至金昌监狱医院医治。据病历记载,王某自述于一小时前看电视时突然出现心悸、气短伴胸部疼痛,民警后给其口服救心丸6粒,效果不佳,约22时3O分许送到医院就诊。初步诊断为心肌缺血(心绞痛),不排除急性心肌梗死,建议转送外院检查、治疗。
4月13日0时20分,王某被送至金昌市医院救治。病历上记载:患者约一小时前出现胸闷、气短,在监狱医院给予心电图等检查治疗(具体不详),来院前10分钟患者出现昏迷。抢救一小时后,患者心跳、呼吸不能恢复,故放弃抢救,院方宣布王某临床死亡。
判决
法院审理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2015年6月30日,死者王某的家属向兰州市中院提起行政诉讼,认为王某到底因何疾病死亡尚无定论,即便因心脏原因死亡的事实成立,那么也是金昌监狱没有及时将王某转送外院进一步检查、救治造成的,更是金昌监狱及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造成的。故诉请法院判决确认:金昌监狱没有依照金昌监狱医院的医嘱立即将王某转送外院进一步检查、治疗而造成王某死亡的行政行为违法。
兰州市中院认为,王某自发病至被宣布临床死亡,其间金昌监狱将王某送至监狱医院进行医治,在医生建议转送外院进一步检查后,金昌监狱也将王某送至金昌市医院进行救治。王某家属不能提供相关证据以印证自己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据此,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