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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男子表白遭拒掐死心上人 法院一审判死缓限制减刑

2016-01-27 09:12:54 来源:中国甘肃网-西部商报 作者: 责任编辑:张玉芳(见习)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原标题:男子表白遭拒掐死心上人法院一审判死缓限制减刑

  中国甘肃网1月27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 (记者 樊丽) 表白遭拒,恼羞成怒的薛晓峰竟然掐死心上人。作案后,薛晓峰用床单包裹尸体,藏匿于附近一施工工地。昨日,兰州中院公布这起故意杀人案的一审判决,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薛晓峰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限制减刑;另外判决薛晓峰赔偿死者家属各项经济损失共计46830元。

  报案:修建自家房屋工地上挖出女尸

  2014年7月30日15时20分许,兰州市城关区雁滩男子王某某报警称,其在组织工人对自家房屋修建时发现一具用床单包裹的女尸。公安人员接到报警到达现场后经初查发现,该女尸系王某某于当日15时许组织工人对地面施工时,从地下挖掘出来的,尸体被床单包裹、已高度腐败,无任何身份证明。于是,公安人员通过查询近期接报失踪人员信息及现场提取的死者肋软骨,2014年8月1日确定死者是天水女子小蔻(化名)。而经查询小蔻的关系人,确定薛晓峰有重大作案嫌疑,在获得薛晓峰在陇南市武都区藏匿的重要线索后,公安人员于2014年8月2日12时许,在陇南市人民医院门口附近的马路边抓获薛晓峰,经审讯,薛晓峰供述了故意杀害小蔻并掩埋尸体的犯罪事实。

  案情:表白遭拒男子掐死女子

  出生于1984年的薛晓峰,曾因犯寻衅滋事罪被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2013年4月11日刑满释放。此后,薛晓峰一直在外打工。薛晓峰在兰州市城关区一火锅店上班时认识了小蔻,二人留了电话。据薛晓峰供述称,2014年7月4日,他给小蔻打电话,两人约好晚上一起吃饭,当日21时他接小蔻下班后,二人回到他租住在兰州市城关区雁滩的房子里喝酒聊天。在此过程中,他向小蔻表白,没想到小蔻却说自己有男朋友,他要拉小蔻的手,而小蔻不让并给男友打电话让来救自己,他强吻小蔻时,小蔻从茶几上拿起一空啤酒瓶反抗。于是,便出现了悲剧的一幕。

  经查,2014年7月5日零时许,薛晓峰在城关区雁滩的出租屋内,因小蔻拒绝与其交往,为阻止小蔻离开,在遭到小蔻的反抗后,薛晓峰双手掐住小蔻颈部致其死亡。随后薛晓峰用被褥、枕巾将小蔻的尸体包裹后,掩埋于附近的城关区雁滩王某某自建房工地内。经鉴定,小蔻的尸体符合被人捂压口鼻、扼劲所致的机械性窒息死亡。

  判决:一审判处死缓并限制减刑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薛晓峰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薛晓峰杀人动机卑劣,主观恶性深,犯罪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性大,且系累犯,论罪依法应当判处死刑,鉴于被告人薛晓峰归案后能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具有坦白情节,其所犯前罪较轻,对被告人薛晓峰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但考虑到其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被告人薛晓峰的犯罪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依法予以赔偿。据此,法院一审判决薛晓峰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限制减刑。另赔偿死者家属各项经济损失共计46830元。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西部商报 责任编辑:张玉芳(见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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