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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兰州只许“放炮”8天

2016-01-09 09:37:40 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晨报 作者: 责任编辑:祝彦军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原标题:春节期间兰州只许“放炮”8天

  燃放时间分别为:2月1日、2月7日至12日、2月22日

  中国甘肃网1月9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首席记者 邱瑾玉)再过一个月,猴年春节就要到了,相信不少心急的“小伙伴”又开始惦念着放炮仗的事情了。1月8日,记者从兰州市安监局获悉,依据《兰州市201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今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依然是“控”字当头。春节期间,兰州市可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共8天,具体为:农历腊月二十三“小年夜”(2月1日)、除夕(2月7日)、正月初一(2月8日)至正月初五(2月12日)以及元宵节(2月22日)。其余时间一律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环保部门根据大气污染环境检测结果发布重度预警时,近郊四区必须停止燃放烟花爆竹,各零售网点停止销售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停止向各零售网点配送烟花爆竹。

  2月1日至2月22日烟花爆竹可零售

  2月1日至2月22日,城关、七里河、安宁和西固等近郊四区的“小伙伴”们可以在规划的38个烟花爆竹零售点就近购买炮仗,其余县区共规划了162个烟花爆竹零售点。

  购买炮仗时请务必看清楚,获准零售烟花爆竹的200户店铺统一悬挂“批发企业名称+某某路烟花爆竹零售店”字样的铭牌。“小伙伴”们也许觉得今年的炮仗销售点少了,没错,兰州市今年将烟花爆竹零售点再一次进行了压减,全市符合烟花爆竹批发资质的企业控制在5户以内,具有零售资质的销售点控制在200户以内,从过往几年的情势看,未来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点将会严控,只减不增或成常态。

  这几类炮仗不允许销售购买

  为了市民的安全,以下这些种类的炮仗,政府不允许销售、购买:拉炮、擦炮、摔炮、“白皮”以及无规则飞行的烟花爆竹。

  此外,禁止销售给个人或非专业燃放单位单只装黑火药2.0克以上、其他药剂0.5克以上,外形尺寸超过70毫米直径10毫米以上的大爆竹;禁止销售给个人或者非专业燃放单位单只装40克以上的烟花和单筒含药量在25克以上的组合烟花;禁止销售给个人或者非专业燃放单位20克以上的小礼花。

  医院车站建筑工地小区等区域禁放烟花爆竹

  绝对禁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林区、苗圃、文保单位、生产企业、敬老院、学校、医院、输变电设施、车站、物业小区以及建筑工地等区域均属于禁放区域。

  2016年1月20日前,政府有关部门将划定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请“小伙伴”们届时关注《兰州晨报》及其官网大陇网、手机客户端掌上兰州和微信公众号等全媒体平台。

  相关链接

  兰州市安委会

  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中国甘肃网1月9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首席记者 邱瑾玉)为了让市民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兰州市安委会自即日起集中开展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中涉及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等全环节“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将对烟花爆竹企业生产环节存在的“三无企业”、“一证多厂”或“一厂多线承包”以及“三库”(危险品中转库、药物总库、成品总库)与生产能力不相匹配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整治;对经营环节的烟花爆竹零售点存在的“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零售点,以及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的零售点等7种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进行整治;在燃放环节,集中整治无证、证照不全、证照过期或无审批手续从事烟花爆竹燃放业务,以及未经许可擅自举办焰火晚会、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整治。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晨报 责任编辑:祝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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