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近郊四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可燃放8天
中国甘肃网1月8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 (记者 吕晟君) 1月7日,记者从市安委办获悉,根据我市《201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我市成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在市安委会的领导下,负责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安排部署和监督协调工作。《方案》将201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时间确定为8天,烟花爆竹零售单位户数压减控制在200户以内,当环保部门发布空气质量重度预警时,近郊四区停止燃放烟花爆竹。
《方案》明确,按照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要求,将城关、七里河、西固、安宁四区的燃放时间确定为8天,分别为农历腊月二十三(2月1日)、除夕(2月7日)、正月初一(2月8日)至正月初五(2月12日)、元宵节(2月22日),其余时间一律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全市烟花爆竹零售单位户数在2015年220户的基础上,压减控制在200户以内。
在近郊四区划设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劝导市民到本辖区允许燃放的区域燃放,保证重要场所、重点区域烟花爆竹经营、燃放安全,保证大气污染防治示范区大气环境良好。
环保部门根据大气污染环境检测结果向社会发布重度预警时,近郊四区停止燃放烟花爆竹,各零售网点停止销售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停止向各零售网点配送烟花爆竹。
《方案》要求,各县区、“三区”管委会要对本辖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实施网格化管理,做到无缝隙、全覆盖。特别是近郊四区要把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网格化管理工作,将任务、人员、责任落实到三级网格中,做到“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各街道(乡镇)要组织辖区内派出所、城管执法中队、安监站开展巡查工作,确保禁放时段、区域的安全监管工作。公安部门要加强公共领域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各相关部门严肃查处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行为,确保全市烟花爆竹经营安全和大气防治目标任务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