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甘肃网1月8日讯 1月7日下午甘肃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2015年为民办实事完成情况新闻发布会(三)。甘肃省教育厅副厅长旦智塔,省商务厅副厅长马相忠,省文化厅副厅长周奉真就各单位的任务完成情况分别作了介绍,并共同回答媒体记者的提问。
旦智塔介绍了乡村教师生活补助项目实施情况,截止2015年12月底,已完成58个集中连片特困县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发放工作。
(一)2015年省政府为民办实事乡村教师生活补助项目基本情况
2015年年初,省教育厅根据省政府为民办实事方案要求,按照每人每月100元的补助标准,为58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贫困县的乡村教师发放生活补助。同时要求各地配套补助资金,并根据教师工作、生活条件的艰苦程度等因素科学确定补助标准,合理设置补助档次,重点向条件艰苦地区倾斜、向村小和教学点倾斜。截止2015年12月底,我省共为58个集中连片特困县(市、区)10788所学校的14.14万名乡村教师发放生活补助金额1.03亿元。
(二)主要做法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府责任
省教育厅把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工作作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不断加强部门之间沟通协调。
2、精心安排部署,全力推进工作
6月,省教育厅组织专项督查组分赴各县,采取直接入校的方式,随机抽查实施情况;向实施进度较慢的市(州)政府发出督办函,督促各地加快推进实施进度,确保把好事办好。
3、加大投入力度,强化经费管理
各地将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纳入财政保障范围,足额落实本级分担的经费。加强资金管理,实行实名制管理,对补助人数、补助标准和发放等情况进行动态监督,严格审核,防止虚报、冒报、套取补助资金的现象发生。
4、强化监督检查,坚持阳光运行
省教育厅强化监督检查,保证补助发放不落空、不走样,并主动通过媒体和学校公示栏等方式对实施情况进行公示,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及时受理乡村教师投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乡村教师生活补助项目的实施,进一步调动了乡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激发了教师的工作热情,稳定了乡村教师队伍,同时使边远乡村学校教师紧缺、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得到了有效缓解。
人民日报社甘肃分社记者:请问2015年省政府为民办实事乡村教师生活补助项目实施范围、发放对象和补助原则是什么?
旦智塔:实施范围:国务院扶贫办确定并公布的我省58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贫困县市区。
发放对象:除城区和县市区政府所在地以外的乡镇、村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经县市区及以上教育部门批准到农村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支教教师、国家“特岗教师”、“三支一扶”招考教师,以及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招考教师。
补助原则:按照“在岗享受,离岗取消”的原则进行补助。在编不在岗、3个月以上外借、外派(挂职、学习等)、退休(退职、退养、离岗待退)教师不得享受;已享受“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工作补助的支教教师不再享受农村教师生活补贴,但标准低于当地农村教师生活补贴标准的应予补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