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甘肃网1月7日讯 1月6日上午,甘肃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2015年为民办实事完成情况新闻发布会(二)。甘肃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牛兴全,省交通厅副厅长刘建勋,省体育局巡视员石生泰,省残联党组成员、巡视员张恩和就各单位的任务完成情况分别作了介绍,并共同回答媒体记者的提问。
刘建勋介绍,2015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村公路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上狠下功夫,全面推行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制度,农村公路在全省扶贫攻坚进程中发挥了“先行官”的作用。
一是党政高度重视,强力推进农村公路建设。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发展,4月在礼县召开了全省交通扶贫攻坚农村公路建设现场会,启动了农村公路通畅工程“三年会战”。各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不断强化对农村公路建设的组织领导,创新举措,广泛动员,狠抓落实,按期高效地完成了全年的建设任务。9月全国农村公路现场会在我省庆阳市召开,12月全国交通扶贫工作会议在兰州召开,我省交通扶贫攻坚农村公路建设得到了交通运输部和各省市区会议代表的肯定。
二是坚持规划引领,保障农村公路建设顺利进行。近年来,按照“1236”扶贫攻坚行动要求,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我厅加强与交通运输部的衔接,做好与各市县的对接,重点考虑尚未通沥青(水泥)路的建制村、易地扶贫搬迁和城镇化建设等需求,编制了《甘肃省交通运输扶贫攻坚农村公路通畅工程建设规划》。今年又根据省委省政府“1+17”精准扶贫要求,制定了《关于精准扶贫交通支持计划实施方案》,并多方筹措建设资金,将建设任务及时分解下达到市县,落实到具体项目,明确时限节点。在全力加快推进交通扶贫攻坚的同时,重点加大对民族地区、革命老区的支持力度,推进了贫困地区建制村通畅工程建设。
三是严格执行“七公开”制度,努力建设阳光工程。我厅制定了《关于推行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制度的实施意见》,将“七公开”制度的落实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对各地年度考核中,所有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均纳入到了“七公开”范围,严格考核奖惩与责任追究。大力推行建设项目公示制,每年年初在交通运输厅政府网站及时公告通畅工程计划,年底完成情况通过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
四是完善监管制度和手段,加强对项目建设全过程控制。出台了《甘肃省农村公路通畅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甘肃省农村公路通畅工程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全省农村公路建制村通畅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管理的意见》,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审批程序,取消了县乡道改造项目预审环节,取消了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工可和实施方案审批环节,直接进行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加快了项目前期工作进度。进一步规范项目招投标工作,全省所有农村公路项目均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招标。
五是实施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提升农村公路安全通行能力。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方案》,启动了全省通客运班车、校车的临水临崖和急弯陡坡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调查工作,摸清全省农村公路安全隐患底数,提出了工程处治方案。同时加大危桥改造力度,新建农村公路重点完善防排水设施、安保工程,做到了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提高了新建农村公路安全保障能力。
六是建立科学完善的考核机制,调动各方面参与农村公路建设的积极性。省委、省政府将农村公路通畅工程建设纳入到了对各地扶贫攻坚工作的总体部署,特别是在今年6月,全省“1+17”精准扶贫总体方案出台后,省委省政府与各市州、省直各部门签订了扶贫目标责任书,农村公路作为精准扶贫的重要抓手纳入到了考核范畴。同时,我厅也加强了行业管理,专门研究制定了《甘肃省农村公路检查考核办法》,年底精心组织,对全省各市(州)、县(市区)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严格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