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纪委监委出台“室组地”联合办案工作办法
原标题:省纪委监委出台“室组地”联合办案工作办法
中国甘肃网4月8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记者 杨昕)日前,省纪委监委出台《“室组地”联合办案工作办法(试行)》。据了解,我省将建立健全“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确保“室组地”同向发力,形成办案合力。
“室组地”分别指的是监督检查室、纪检监察组、地方纪委监委。近年来,我省纪委监委探索运用“室组地”联合办案模式,开展扫黑除恶“惩腐打伞”和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协同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处了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案件,积累了一些工作经验,形成了一些成熟做法,取得了一定成效。
《办法》共35条,分为总则、职责分工、移交案件和指定管辖、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和移送起诉、以案促改促治、附则等7个部分。细化了“室”“组”“地”三方办案职责。其中,省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发挥指导作用,负责定向把关、统筹协调;派驻纪检监察组发挥日常监督优势,履行提供有关情况、办理相关手续等7项职责;地方纪委监委发挥监察调查职能作用,依法查办案件。《办法》明确了“室”“组”“地”三方在联合审查调查时的职责权限,对案件审理和移送起诉的条件、时限等协作事宜作出规定,保障各环节有机衔接、顺畅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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