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徽下的铿锵玫瑰——记甘肃省“百名新时代政法英模”杜艳
原标题:检徽下的铿锵玫瑰
——记全省“百名新时代政法英模”杜艳
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王刚龚利芳
人生如船,梦想是帆,每个人都有一个只属于自己的梦。而她的梦想,就是做检徽下的铿锵玫瑰。
杜艳,临洮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2015年被评为临洮县巾帼建功先进个人,2020年被定西市人民检察院记个人三等功一次,2021年被授予2020年度“定西青年五四奖章”,2021年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先进工作者,2022年荣获甘肃省“百名新时代政法英模”荣誉称号。
勇挑重担
展示国家公诉人良好形象
自参加工作以来,杜艳始终牢记一名检察官的职责和使命,审查办理案件500多件,所办理的案件无一出现错案。
对一些重大复杂案件,杜艳接到任务后,迅速提前介入,并与公安侦查人员协同作战,围绕案件性质引导侦查取证,及时向公安机关书面反馈各类意见。案件移送起诉后,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她认真审查案件证据。庭审前,为了做到有备无患,不仓促上阵,杜艳和办案组对庭审各个环节逐项讨论研究,做到讯问提纲“精”、举证提纲“细”、答辩提纲“全”。特别是在答辩环节,针对辩护人和被告人提出的辩解,她沉着冷静应对,有理、有利、有节答辩;对被告人拒绝回答的问题,她有针对性地予以说明,化解其对抗情绪;对于被告人和辩护人的不当言行及违法行为,她依法监督纠正。铿锵有力的指控,展示了国家公诉人的良好形象。
尚法柔情
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护航
作为办案一线的骨干力量,杜艳承担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过程中,她始终恪守“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办案原则,积极秉承司法之“善”,用女性的细腻与温柔,感化、教育、挽救每一位涉罪未成年人,为失足风雨之中的“折翼天使”搭建起通往未来的彩虹桥,传递司法的温度。
杜艳清晰地记得2019年办理的一起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在看守所提讯时,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陈某某胆怯无助的眼神和充满悔恨的泪水,深深地刻在了杜艳的心里。从看守所回来后,杜艳心里一直感觉有一个“结”解不开,于是对案件又进行了全面细致地梳理与掌握。之后,她通过走访被害人和相关知情人,得知陈某某与被害人原是同学关系,毕业后两人在一起打工,因琐事产生矛盾后,被害人经常殴打欺负陈某某。在一次相互的厮打中,身形瘦弱的陈某某忍无可忍便将被害人戳伤。杜艳又通过走访调查了解到,陈某某一向表现较好,此次犯罪系初犯、偶犯,且其认罪、悔罪态度好。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办案原则,杜艳多次约见陈某某的家长和被害人,通过耐心细致地释法说理,积极促成了双方和解,并对陈某某进行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强制措施由逮捕变为取保候审,依法对陈某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
还有一起未成年人案件让杜艳印象深刻。那是一名初三即将毕业的学生,仅仅为了拥有一部好的手机,在网友的挑唆下,铤而走险,强抢他人财物,最终触犯法律。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杜艳多次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释法说理,平复了被害人的情绪,并促使涉罪未成年人家属与被害人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取得被害人谅解。最终,检察院对涉罪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在办理未成年人涉罪案件时,她总是用自己认真严谨、细致入微的工作态度努力挽救每一位未成年人,用心守护祖国的未来。”临洮县检察院书记员马敏说。
为贯彻落实好“一号检察建议”工作,杜艳经过精心筹划、设计,并与教育部门合作,成立了临洮县检察院“检察云课堂”。目前,“检察云课堂”已面向全县所有中小学校开展法治讲座,使普法宣讲覆盖面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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