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明确规定电动车禁止停放区域 细化条文治理安全“顽疾”
近日,甘肃省嘉峪关市消防救援支队的执法人员开展防火监督检查。 师永红 摄
中新网兰州3月1日电 (记者 刘玉桃)“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确实已经成为消防安全领域的一个热点问题,这次修订《条例》明确规定禁止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禁止电动车进入载人电梯。”甘肃省消防救援总队防火监督处副处长杨旭东2月28日表示,此外,甘肃各级消防救援机构常态化深入居民楼院、住宅小区开展电动自行车隐患排查整治。
当日,《甘肃省消防条例》《甘肃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条例》和《办法》)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在兰州召开。杨旭东称,甘肃消防制定发布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地方标准,对充电场所建设选址、电气线路敷设、日常运维管理等问题进行了规范,积极推动各地将停放和充电设施建设作为惠民工程,结合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统筹推进落实。
图为检查居民住宅楼消防安全。 师永红 摄
新修订的《条例》共7章74条,包括总则、消防安全责任、火灾预防、消防组织、灭火救援、法律责任和附则。而新修订的《办法》共6章60条,包括总则、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消防安全工作职责、政府工作部门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与追究、附则。
甘肃省消防救援总队副总队长申立新表示,新修订的《条例》《办法》,结合省情,增加了农村住宅消防安全管理的规定;结合消防监督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增加了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为了更好与上位法衔接,增加了重大火灾隐患发现和处理的规定;为了提升消防监督执法质效,增加部门执法协作的有关规定。
近年来,针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引发火灾事故这类问题,甘肃消防排查建筑1.5万栋、清理违规停放充电行为1.2万处。并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电动自行车抽检频次,以及对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擅自更换大功率电池、改造内部线路等问题进行了整治。
申立新介绍说,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甘肃消防安全工作也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原有条文已经难以适应新时期形势任务需要。同时,消防法先后于2019年、2021年两次修订实施。鉴于此,去年,甘肃对《甘肃省消防条例》《甘肃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
去年10月《条例》实施以来,甘肃各级消防救援机构先后督促业主自行整改问题1000余次,对200余名拒不整改违法行为的高层住宅业主,依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5号令)进行了处罚,对300余家未落实制止和报告职责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提醒。
据统计,甘肃省住宅火灾占城市火灾起数的一半以上,且60%以上的消防举报投诉,如堵塞通道、占用消防车通道等火灾隐患,都与物业企业、业主、使用人消防安全职责不落实有关。
为此,新修订的《条例》《办法》,均对物业企业的消防安全职责进行了规定。目前,甘肃省消防救援总队正在会同省住建厅起草《甘肃省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计划从法规层面进一步厘清业主、使用人、物业企业及其他单位消防安全责任,明确相关义务,做好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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