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灵台警方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豹猫
中国甘肃网2月16日讯(本网记者 李红军 通讯员 冯小龙)“你们快来我家看看,我家饲养的兔子被一只‘野猫’咬死了七、八只……”近日,灵台县龙门乡村民李先生向灵台县公安局龙门派出所报警求助。
被困于兔笼中的豹猫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在龙门乡崾岘村李先生的兔场里发现一只猫科野生动物,经仔细辨别确认该动物为豹猫(猫科类),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据了解,这只豹猫于夜间潜入李先生兔场捕食兔子时,被困于兔笼,经检查该豹猫体长约40公分,未发现有明显的外伤。后民警将豹猫带至林区,将其放归大自然。
豹猫,别名狸猫、石虎等,体型略大于家猫,通常以鸟类、鱼类、爬行类及小型哺乳动物为食。2009年,豹猫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为国家“三有”(即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近年来,灵台县公安局严厉打击非法猎捕、贩卖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等违法犯罪活动,深入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宣传,进一步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爱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在全县范围内营造出了保护野生动物、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有效地保障了野生动物的繁衍生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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