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群众满意“办证”——镇原县推进化解“登记难”问题工作侧记
原标题:让群众满意“办证”——镇原县推进化解“登记难”问题工作侧记
记者 张凡
春节假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记者走进镇原县政务服务中心看到,不动产登记处已是一派繁忙景象,工作人员以饱满的热情为陆续到来的群众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每位办理业务的群众离开时都带着满意的笑容。
刚拿到不动产权证书的市民郑先生告诉记者:“我是2007年办的房产证,由于家属楼土地性质问题一直换不了不动产权证书。现在政策好了,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打电话通知我们来办不动产权证书,工作人员服务热情,不到两天我就拿到证了。”
居住在县医院家属楼的贺宏宝终于拿到了不动产权证书,他高兴地说:“开展化解‘登记难’问题工作,真正为群众办了实事,感谢政府的惠民政策,拿到了不动产权证书,我就安心了。”
镇原县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民生优先、勇于担当、分类处置”的原则,以推广实行“交房即交证”“交地即交证”“证缴分离”为突破口,以解决遗留问题、为群众登记发证为根本目的,将化解“登记难”问题工作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相结合,大力推进化解“登记难”问题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共摸排出问题小区和楼宇45个、涉及房屋7126套,已化解42个小区、6652套房屋,化解率达93.35%,办理不动产权证书3890本,登记办证率54.59%。
据了解,在认真贯彻落实好《甘肃省化解国有土地上已售城镇住宅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工作方案》提出的10条处理意见和20条化解措施的基础上,镇原县根据本县实际情况,制定了6大类15条补充意见,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举措、突出问题导向,准确掌握存在问题的每个项目、每个小区、每栋楼宇的情况,紧盯关键症结,对症下药、因案施策;按照“证缴分离、证审分离、证罚分离”的“三分离”原则,开展化解“登记难”问题工作;认真落实“四办”改革要求,为住户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实现“最多跑一次”“5个工作日办结”;对没有承担社会责任、存在恶意欠缴税款等行为的房地产企业,依法依规进行惩戒。一项项细致有力的举措,提升了效率、优化了服务,保障了群众的合法权益,提升了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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