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快看·人报甘头条】“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出炉,甘肃这样干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甘肃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12月21日,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规划》有关情况。
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白志红表示,甘肃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规划》编制工作,将其列为全省14个省级重点专项规划之一。2019年5月,规划编制工作于正式启动;2021年11月27日,经十三届省政府第15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
《规划》编制统筹考虑以下5个方面因素:一是深化对比研究。切实加强与生态环境部联系,及时对接国家“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进展,结合实际适当调整优化,确保省级规划与国家规划思路框架、内容设置等总体对应。二是体现省情特色。将祁连山生态环境监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污染治理、绿色环保产业发展等我省重点任务和特色工作,统筹谋划纳入到“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整体工作。三是突出问题导向。针对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构建西部生态安全屏障、统筹碳达峰与碳中和、环境基础设施补短板、生态环境风险防范等问题与挑战,提出更具针对性的任务举措和目标要求。四是广泛吸纳各方智慧。通过甘肃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及厅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意见建议;广泛听取了有关专家、单位(企业)、群众代表的意见建议,以书面和召开对接会的形式征求了各市州意见建议,组织召开3次座谈会,面对面听取了省直有关部门意见建议,对规划进行了全面修改完善。五是认真谋划重点工程。谋划储备“十四五”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水环境水生态重点治理修复、土壤环境质量改善、农业农村污染防治等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项目7大类311个,建立重点工程项目库,结合发展实际对项目库实施动态管理。
《规划》提出了“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总体目标任务:全省生态文明建设达到新水平,生态环境持续巩固改善,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明显增强,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稳步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显著提高。到2025年,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3.8%;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城市黑臭水体比例、地下水Ⅴ类水体比例分别完成国家下达目标;五年累计减排量分别达到1.84万吨、0.7万吨、2.27万吨、0.03万吨。全省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率完成国家下达目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五年累计达到13%,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五年累计达到30%以上。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分别完成国家下达目标;放射源辐射事故年发生率控制在1.3起/万枚以内。全省生态质量指数(新EI)稳中向好,森林覆盖率达到12%,确保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面积的比例不降低。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治理能力有效提升,基本形成导向清晰、决策科学、责任明晰、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环境治理新格局。
《规划》聚焦当地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和短板弱项,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强化生态环境基础能力建设,确定了“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任务:一是统筹发展与保护,推进高质量发展。二是做好碳达峰和碳中和工作,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三是强化生态保护监管,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四是加强协同控制,巩固改善大气环境。五是深化三水统筹,提升水生态环境。六是强化源头防控,提升土壤和农村环境。七是强化风险防控,确保生态环境安全。八是探索创新,积极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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