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检察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发布 兰州市三件案例名列其中
原标题:甘肃省“检察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发布
我市三件案例名列其中
中国甘肃网9月3日讯据兰州日报报道8月30日,甘肃省检察院发布“检察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据介绍,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围绕办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优化促进法治营商环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实事,办好群众身边小案小事、积极参与反腐斗争和社会治理六大方面提出了25项具体举措。截至7月底,全省检察机关共出台相关政策机制56项,帮办实事899项。
新闻发布会上,发布十二件典型案例:兰州市榆中县古树名木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酒泉市肃州区检察院督促保护制种产业健康发展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沈文、贾遥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玉门市检察院督促玉门市应急管理局对烟花爆竹监管问题依法履职案,肃南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地质灾害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崇信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窨井盖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金昌市人民检察院督促生态环境局加强企业危废贮存监管行政公益诉讼案,瓜州县检察院督促医疗废水排放监管问题依法履职案,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个人隐私及快递寄递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公共体育健身器材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陇南市武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怠于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职责案,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保护消防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
我市三件典型案例
榆中县古树名木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生态环境保护 公开听证 公开送达
【要旨】
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监督职能,通过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各相关职能单位形成合力,共同保护绿色活文物。通过公开听证,强化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公开性,提升了司法公信力。以公开宣告的方式向行政机关送达检察建议,达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从“个案治标”转向“源头治本”的良好效果。
【基本案情】
榆中县境内38株古树名木存在周围未设置保护范围,未采取保护措施,树身悬挂缠绕红布、电线、亮化灯等物品,距树冠垂直投影5米的范围内搭建有简易祭祀设施,堆放垃圾、有明火祭祀、树枝砍伐、树皮脱落、树干中间有裂缝、空洞等问题。
【典型意义】
古树名木既是弥足珍贵的物种资源,又是自然演变的见证者,是有绿色生命的“活文物”、“活化石”,是一个地方文化传承的载体,是一个村庄、一个乡镇、一个城市悠久历史的“见证者”, 是人们对一方水土的情感寄托,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生态、科研等价值。作为兰州的后花园,榆中县拥有林木资源丰富的兴隆山自然保护区,得益于兴隆山脉的滋养,榆中县辖区内古树名木资源丰富。为盘点“绿色家底”,保护绿色“活文物”,榆中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致力推进古树名木保护专项行动,以诉前程序为抓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整治工作,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最大限度的保护受损公益,为古树名木织起一片“保护网”,使古树名木“老有所依”。
安宁区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公共体育健身器材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公共体育健身器材 全民健身
【要旨】
聚焦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和居民住宅小区的健身器材破损、未得到及时修复或更换等问题,检察机关立足公益诉讼职能,督促文旅部门和街道办事除依法履行职责,消除公共体育健身器材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在健身活动中的安全。
【基本案情】
辖区内部分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和居民住宅小区的健身器材由于人为毁损或自然原因,存在不同程度的损坏现象,严重影响正常使用,对参加运动的人民群众特别是老人及青少年儿童是不容忽视的安全隐患。
【典型意义】
公共体育健身器材是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基础条件。确保公共体育健身器材安全对于激发人民群众的健身热情,养成规律健身的好习惯,推动全民健身事业发展,增强人民群众身体素质,提升全民健康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安宁区人民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职能,积极探索“等”外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督促职能部门加强沟通,完善公共体育健身器材的日常管理,全面提升健身器材服务效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身安全。
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保护消防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消防安全 公开听证
【要旨】
检察机关肩负着促进社会依法治理的责任,通过检察公益诉讼监督,运用检察建议推进辖区社会治理现代化,督促相关部门堵塞漏洞,为辖区消防安全贡献检察力量。在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审查中,检察机关通过听证会的方式主动接受监督,不仅增强检察机关办案透明度,提高办案质量,同时汇聚工作合力,共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基本案情】
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七里河辖区存在消防安全通道被堵塞、私接私拉电线充电等消防安全隐患,极易引发消防安全事故,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典型意义】
本案是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首次组织召开消防安全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会,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监督,对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通过听证会的方式邀请社会各界参与和监督案件办理,不仅有利于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及时解决公共利益受损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还有利于通过公益诉讼办案凝聚共识,形成合力,达到双赢多赢共赢。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烁
相关新闻
- 2017-01-20陇周刊(2017年 第3期)
- 2017-01-26陇周刊(2017年 第4期)
- 2017-02-10 陇周刊(2017年 第5期)
- 2017-02-17 陇周刊(2017年 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