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公安局原副厅级干部黄大功受贿、行贿案一审开庭
原标题:兰州市公安局原副厅级干部黄大功受贿、行贿案一审开庭
中国甘肃网8月12日讯 据甘肃经济日报报道(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苏叶)8月10日,永昌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兰州市公安局原副厅级干部黄大功受贿、行贿一案。该案将择期宣判。
据指控:2004年至2019年,被告人黄大功在担任兰州市公安局安宁分局局长、兰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政委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作安排、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457.267142万元。2013年初,被告人黄大功请托他人为其职务晋升提供帮助,送给人民币40万元。2013年6月,黄大功被提拔为兰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提请以受贿罪、行贿罪追究被告人黄大功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法庭宣读了庭前会议报告,明确了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公诉机关出示相关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黄大功作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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