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六部门下发通知 将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等政策
中国甘肃网7月27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 甘肃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省军区动员局近日联合下发通知,今年,我省将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以工代训扩围政策、困难人员培训生活费补贴等政策。
通知指出,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6%的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人数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本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参照实施。“僵尸企业”、严重失信企业、不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的不能申请企业稳岗返还。
通知指出,对中小微企业新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按照规定落实培训补贴。各地要积极主动开展中小微困难企业认定,并支持认定的中小微困难企业开展以工代训,根据以工代训人数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各地要将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行业的各类企业纳入以工代训补贴范围。
通知明确,对脱贫人口、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参加培训的,在落实职业培训补贴的同时,给予每人每天不低于30元的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其中“两州一县”和我省23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原深度脱贫县)以及16个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生活费补助标准可上浮20%。
通知指出,当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参保职工,且相关信息能在全国技能人才评价证书网站(http://zscx.osta.org.cn/)查询到的,可按规定在取证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继续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
通知明确,以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为扩围政策保障对象。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按月发放不超过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标准按照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确定。根据申报时间,实际发放时间最长可至2022年6月30日。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享受一次,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申领享受。
此外该《通知》还将继续实施鼓励引导脱贫劳动力就业补助政策,支持毕业生自强自立、就业创业。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赵万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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