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城关区出台众创空间备案管理办法 双创平台应具备十一项条件
原标题:城关区出台众创空间备案管理办法
双创平台应具备十一项条件
中国甘肃网7月17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 7月15日,记者从城关区发改局获悉,为在更大范围和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推进双创工作,引导域内众创空间向专业化、精细化方向发展,加快打造双创升级版,该区于日前出台《城关区众创空间备案管理办法》,强化公共技术检验检测、财税会计、法律政策、教育培训、管理咨询等功能,不断提升孵化服务能力。
“双创是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为助力城关打造双创升级版,不仅要营造优质的创新创业环境,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更要严格众创空间备案条件、强化和提升其孵化服务能力。”据城关区双创办负责人介绍,城关区出台的众创空间备案管理办法明确,众创空间是指由区内企事业单位独立运营,集中面向科技、文化、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相关产业,为满足大众创新创业需求,提供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积极利用众筹、众扶、众包等新手段,以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网络化为服务特色,实现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运营的创新创业平台。
办法明确,备案为城关区众创空间,应当同时具备11个条件。运营机构是城关区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有明确清晰的发展方向、运行模式,且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创业承载能力,拥有不低于500平方米的服务场地,能够为创业者提供不少于30个工位,具备“即入即开”条件,所提供的工位和公共服务场地不低于众创空间总面积的75%;入驻团队和在孵化企业不低于10家,其中在众创空间办公的企业不少于5家,创业者或创客团队的入驻率不低于60%;有职业孵化服务队伍,至少有5名专业管理服务人员,聘请至少3名专兼职导师;具有完善的创业实体准入、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
具备以上6个条件的同时,还要有完备的服务体系,应提供开放共享式办公场地、流动工位、公共软件、互联网资源等基础服务,能够为入驻创客、团队和企业提供注册、创业辅导、融资等便捷服务,并为创业者提供研发设计、科技中介、成果交易、认证检测、市场营销、法律政策、财税会计等服务;有活动组织能力,每年开展创业沙龙、路演、创业大赛等活动不少于10场次或100人次;建立入驻企业或团队退出机制;众创空间运营时间满12个月,有5个以上成功的创业投资或孵化案例;运营主体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失信名单。
办法同时明确,新申请众创空间需向发改局(区双创办)提交书面申请备案材料,已被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认定(备案)为众创空间的,以及在此办法实施前已被认定为城关区众创空间的,由运营主体申请,经双创工作推进组及区发改局(区双创办)同意,直接备案为区级众创空间,备案为城关区众创空间的,将获得政策宣传和培育升级、资源对接、解忧纾困等六方面政策礼包。同时由区发改局(区双创办)牵头各双创工作推进组、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每年对备案的众创空间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或拒不接受考核、整改的众创空间取消其备案资格。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首席记者 杨晟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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