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加快老年护理服务发展工作方案》印发—— 明年每个市州成立2家以上老年护理机构
原标题:《甘肃省加快老年护理服务发展工作方案》印发——
明年每个市州成立2家以上老年护理机构
日前,甘肃省卫健委印发《甘肃省加快老年护理服务发展工作方案》。《方案》旨在增加老年护理服务供给,逐步满足老年患者多样化、差异化的护理服务需求,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工作任务
《方案》明确四项工作任务。一是统筹做好老年护理医疗资源规划、布局,增加提供老年护理服务的医疗机构和床位数量。二是按照分级诊疗的要求,增加医疗机构老年护理服务供给,积极开展老年护理服务需求评估及相应的老年护理服务。三是加强老年护理从业人员业务培训,提升老年护理从业人员服务能力。四是积极呼应老年患者需求,丰富老年护理服务模式。
工作内容
支持增加老年护理相关医疗机构和床位
鼓励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的一级、二级医院可转型为护理院、康复医院等。支持引导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护理站(设在养老机构)、护理中心、康复医疗中心、安宁疗护中心等,增加提供老年护理服务的医疗机构数量。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需要设置和增加提供老年护理服务的床位。到2022年底,每个市州成立2家以上老年护理相关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到30%。护理院、康复医院、养老机构护理站、护理中心、康复医疗中心、安宁疗护中心基本标准(管理规范)。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放管服”“最多跑一次”要求,切实落实“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全力做好老年护理相关医疗机构和床位的设置审批工作。
增加医疗机构老年护理服务供给
医疗机构要按照分级诊疗的要求,结合功能定位,根据老年患者疾病特点、自理能力情况以及多元化护理新需求等,增加老年护理服务供给。积极开展老年护理服务需求评估工作,根据评估情况,按需分类地为老年患者提供专业、适宜、便捷的老年护理服务。
三级医院主要为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老年患者提供专科护理服务。鼓励二级医院设老年医学科,为老年患者提供住院医疗护理服务。护理院、康复医院、护理中心、康复医疗中心等医疗机构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老年患者提供护理服务。到2022年,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类)设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50%以上。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有需求的老年患者特别是失能老年患者提供护理服务,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家庭病床、日间护理中心或“呼叫中心”等,为老年患者提供居家护理、日间护理等服务。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多种方式,为老年患者提供老年护理服务需求评估、疾病预防、医疗护理、慢性病管理、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一体化服务。
提高老年护理从业人员服务能力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提高对老年护理服务工作的认识,储备充足的老年护理人员应对老年患者服务需求。省卫生健康委委托省护理质控中心负责全省老年护理服务人员的培训组织工作。省护理质控中心要充分发挥市州、县区护理质控中心作用,按照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有计划、分层次地对医疗机构内老年专业护理人员开展针对性的培训考核,确保2022年底全省所有老年专业护理人员得到同质化培训且考核合格。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甘肃省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工作方案》要求,尽快开展医疗护理员的培训工作,增加医疗护理员(老年照护类)数量,规范医疗护理员管理,提高其从业素养和专业技能。
丰富老年护理服务模式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结合本机构功能定位、收治的老年患者疾病特点等,坚持“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积极丰富创新多层次、差异化的老年护理服务模式,增加老年人就医获得感。着力推进“互联网+护理服务”,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作用,为居家失能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服务和特需上门服务。
甘肃省老年医学、医养结合相关专科联盟、护理(含中医护理)联盟以及县域医共体要充分发挥医联体牵头单位的作用,帮助和指导成员单位尤其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老年护理服务,促进老年护理资源的纵向流动,提高全省老年护理服务能力,惠及更多老年患者。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刘晓芳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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