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对企业创新联合体“靶向扶持” 每年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形式给予不低于1000万元支持
原标题:我省对企业创新联合体“靶向扶持”
每年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形式给予不低于1000万元支持
中国甘肃网7月14日讯 据甘肃经济日报报道(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吕霞)7月13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就《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进行了解读。
据介绍,《若干措施》在现有科技创新政策基础上,提出了一系列新部署和新举措,是近年来我省科技创新领域政策最全、突破最大、“干货”最多的政策文件,主要内容包括加强平台建设、完善投入机制、促进成果转化、推动科技金融融合、完善科技管理和评价机制、提升创新主体创新能力、加强人才培育、强化组织保障等8个部分39条83个政策点。重点解决培育建设重大科技创新平台,低水平交叉和重复建设问题;建立持续稳定增长的财政科技投入机制,财政科技投入不足的问题;培育企业创新群体优势,企业创新能力不强的问题;优化科研管理,创新活力不足的问题。
《若干措施》提出,全省要培育建设重大科学装置、试验设施和国家创新基地,重组优化创新平台布局,按照科学与工程研究、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基础支撑与条件保障三类布局整合现有各类创新平台。到2022年,省、市、县三级本级财政科技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分别达到2%、1.5%、0.5%以上,到2025年,分别达到2.5%、2%、1%以上。对企业创新联合体“靶向扶持”,每年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形式给予不低于1000万元支持,持续支持3年。同时,通过实行科研经费“包干制”、放宽高校院所用人自主权、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的改革试点、对国有企业重点科研团队工资总额实行单列等措施,进一步扩大科研人员自主权,激发创新主体活力。
《若干措施》的主要创新点是提出对创新团队实施“拨投结合”机制;对高校院所实施“合同科研”绩效考评;支持国企研发团队实行“项目经理制”;建立新型研发机构“团队控股”运行机制。激励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激励高校院所加强以市场为导向的技术研发,对高校院所上年度的横向经费用于科研开发活动达到1000万元以上且增速在5%以上的,按增加额的20%给予奖励,奖励额度最高达200万元。支持45岁以下青年科研人员主持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开展研究工作,给予进站博士后每人每年不低于15万元津贴,并以省级科研项目支持进站博士后开展科学研究。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补助2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科技创新型企业给予补助5万元。对引入我省的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给予100万元补助。
相关新闻
- 2021-06-28打造农业企业创新联合体 “100+N”开放协同体系落地甘肃
- 2021-04-15甘肃5家企业组建企业创新联合体
- 2021-04-09甘肃第一批企业创新联合体出炉
- 2021-03-31甘肃省第一批企业创新联合体出炉